股票交易的基本原理及股票交割介绍
成交的基本原则:1。价格优先原则是指较高的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的买入申报,较低的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的卖出申报;同价申报,先申报者优先。除上述优先原则外,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和板竞价时,优先采用市场交易限制交易。
2.交易时间优先顺序原则是指:口头唱标,按中介经纪人听到的顺序排列;计算机终端申报出价时,按计算机主机受理的时间顺序排列;在棋盘上竞价的时候,按照中介经纪人看到的顺序排列。无法区分优先顺序时,由中介经纪人组织抽签决定。
3.成交的决定原则这个原则是指口头竞价时,最高买入申报和最低卖出申报的价格相同,就意味着成交。在计算机终端申请竞价时,除前款规定外,买方(卖方)申报价格高于(低于)卖方(买方)申报价格的,应当采用双方申报价格的平均中间价格;买卖双方只申报市场价而不申报无限价的,采用当日最新成交价格或表明当时价格的价格。
投资者委托的交易一旦成交,就不允许反悔。在交易完成之前,还可以撤单,撤单的程序和买卖委托的流程基本相同。
股票交割是指买卖股票后支付货款和货币的过程,即买卖双方通过结算系统实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投资者在接受委托购买证券并进行交易后,必须支付所需的金额才能收到所购买的股票。同样,投资者在卖出股票并达成交易后,必须支付卖出的股票以获得应得的价格。中国禁止信用交易,投资者购买证券时必须在资本账户中保持足够的保证金;卖出证券时,证券账户中必须有相应的证券。
自1992起,中国股市实行“无纸化制度”,实物股票不再流通。投资者持有的证券反映在其证券账户的电子数据记录中。所以交割只是投资者证券账户的证券数据和资金账户的资金数据的加减。
目前中国股市a股采用“T+1”结算制度,即当日交易,次日交割。投资者可在T+1日在证券公司打印交割单,查看自己T+0日的交易活动。如有疑问,也可以向证券结算公司、证券登记机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