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斯特是谁?

在西方的法院建筑中经常可以看到正义(和正义)神的雕塑。这种神通常是一个女人的雕像。她一手握剑,一手拿天平,表情肃穆。最引人注目的是,女神的眼睛往往是闭着的,或者干脆用布蒙着。

这个女神的造型其实是混的。在古希腊神话中,主持正义和秩序的女神是忒弥斯。根据众神年表,她是大神乌拉诺斯(天)和盖亚(地)的女儿,后来成为奥林匹斯山主神宙斯的第二位妻子。她名字的本义是“大地”,逃到“创造”、“稳定”、“坚定”,就和法律有了关系。在早期神话中,西弥斯是解释预言的神。据说她掌管特尔斐神庙,解释神谕,神谕后来交给了阿波罗。她还负责维护奥林匹斯山的秩序,监督仪式的执行。在古希腊雕塑中,她的形象是一个表情严肃、手持天平的女人。她与宙斯所生的女儿包括赫拉(时间顺序女神)、奥诺米亚(秩序女神)、迪克(正义女神)、厄里斯(和平女神)、墨夷(命运女神)等。他们分担她的责任。其中,骰子与法律的关系最为密切。据说正义女神掌握着昼夜之门的钥匙,监视着人类的生活,在灵魂循环时维护正义。她经常拿着剑追赶罪犯,暗杀亵渎者。她的造型通常是一个手持剑或棍的令人生畏的女人形象。古希腊神话中另一个经常被提及的正义女神是义神星,她在地面上主持正义,并作为处女座的主星升至天空,纯洁无瑕。她的风格是清纯少女,比上面两位包容多了。后来罗马人接受了希腊神,并将其与罗马神混合在一起。在罗马帝国时期,一些概念被人格化,许多神被“创造”,包括正义女神Justitia和正义女神Acqiale。这些女神的形状与希腊女神的形象混合在一起,如西弥斯、戴克和义神星。一般都是拿着天平或者天平和剑。

在欧洲中世纪末期的文艺复兴时期,希腊罗马艺术复兴的同时,罗马法也复兴了。正义女神Justicia的雕像开始出现在各个城市法院的屋檐上。这些雕像沿袭了古罗马的风格,都是一手拿着剑,一手拿着天平,并给出了新的解释:天平表示“公平”,剑表示“正义”,额头表示“诚实”,闭上眼睛表示“用心观察”。雕像的背面经常刻着古罗马谚语:“为了实现正义,即使天崩地裂(ruat caelum)”。

西方的正义女神/正义是被动的,守株待兔,先发制人。它只是用尺度来衡量诉讼双方出示的证据,证据充分哪一方会胜诉;任何一方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都会败诉,都会受到刀光剑影的惩罚。她的职责是“判断”而不是发现,所以她的眼睛并不重要。即使她把眼睛睁得太大,也会惹上麻烦。她可能因为看到诉讼双方的情况而主观倾向,也可能因为各种干扰而难以实现公正。正如她背后的法律谚语所示,她会不择手段实现正义。

神话和传说实际上反映了世界的现实。在古希腊和古罗马,许多法庭是人民的会议,或者由抽签决定的一群公民组成。法院在判案的时候,有点像一个被临时拖去审判的路人。它不主动收集或调查证据,只是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来判断哪一方说的是事实。作为法官,会议成员往往在审判开始前对案件一无所知,都是依靠审判的过程来了解情况,甚至依靠请来的法学家来解释法律,了解适用的法律。因此,法院注重衡量双方证据,确认事实,实现公平正义。罗马之后,设立最高裁判官处理民事诉讼。在法学家的帮助下,他仍然注重对诉讼当事人证据的衡量和认定,不介入调查。神话中反映的是西弥斯掌握着平衡。在重大刑事案件中,会指定一些人组成委员会,收集证据,寻找罪犯,将嫌疑人提交法院审判和判决。这可能就是正义女神戴克的来源。

上述情况在欧洲持续了很长时间。罗马帝国灭亡后,日耳曼部落统治了西欧,他们的宫廷大多也是部落成年男子的聚会,仍然扮演着临时正义者的角色。中世纪的法律谚语“没有原告,就没有法官”就是这样一种情况。各个王国中央集权逐渐加强后,出现了寻找罪犯、收集证据的机制。比如英国国王亨利二世在1164年颁布了“克拉灵顿圣旨”,规定皇家法官在巡回审判中要传唤12名与诉讼案件无关的证人,在宣誓后向法庭提供证据,并以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事实。这是后来陪审团的来源。1166年,国王又颁布了一道圣旨,规定凡重大罪行,如暗杀、纵火、盗匪、抢劫、窝藏罪犯、伪造货币文书等。,应该在皇家法官巡视当地时,由陪审员或当地县令和数百户居民起诉。1275年,英国正式规定重大刑事案件由陪审团调查,收集证据并提交法庭。1352年的爱德华三世圣旨进一步规定,所有参与案件调查取证的陪审员不得参与案件的审理,只能以控方身份参与诉讼,其证言的真实性由另外12名陪审员的一致意见确认。这样就形成了专门从事调查取证的起诉陪审团或“大陪审团”和专门的审判陪审团或“小陪审团”。裁决和发现仍然是分开的。

中欧的发展与英国相似。12和13世纪,各王国设立皇家检察官,调查和起诉重大犯罪。随着中央集权的加强,检察官的职权逐渐扩大。15世纪,德意志国家出现了关于维护社会秩序的“Policeii”法令,后来这个词被用来表示执行这些法令的专门政府机构及其人员,从而成为后来西欧语言中“警察”一词的来源。在监测和发现上述违反法律和法规的罪行后,这些政府办公室可以向法院提起“Polizeisache”诉讼,而不是原来的“Justizsache”。

西方文化传统中“发现犯罪”与“判案”的长期分离,使得这种蒙着眼睛的正义女神形象延续了很长时间,直至当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