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条约是什么时候签订的?
辛丑条约签订于1901年。
中国彻底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标志是《辛丑条约》的签订,它被认为是中国近代史上最不平等的条约。
《辛丑条约》的签订进一步加强了帝国主义对中国的全面控制和掠夺,标志着清政府彻底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标志着中国彻底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19年底,特别是甲午战争后,帝国主义列强相继在中国获得“租借”海港、筑路、开矿等重要投资特权,划分“势力范围”,激烈争夺和瓜分中国,导致中国出现前所未有的民族危机。这种危机感促成了人们的觉醒,救国成为当时最迫切的要求。
仇恨和丑陋条约的危害:
巨额赔偿是列强对中国前所未有的大规模勒索;为了支付这笔赔款,清政府加紧搜刮民脂民膏,使中国人民更加贫困,社会经济更加萧条。
在北京设立的“使馆圈”实际上是“国中之国”,是帝国主义策划侵略中国的大本营。外国侵略者控制了京津地区,使清政府完全处于军队控制之下,便于侵略者直接出兵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
根据条约规定,清朝官员严厉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进一步成为帝国主义的帮凶。
外交部的设立为清政府按照外国侵略者的意愿推行卖国外交政策提供了便利。《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偿金额最大、主权损失最严重、精神屈辱最深的不平等条约,给中国人民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