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专家论证的危险工程公开招标程序有哪些?

基坑工程、地下开挖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土方开挖、支护和降水。开挖深度虽小于3m,但地质条件、周边环境、地下管线复杂,或基坑(槽)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影响相邻建(构)筑物安全的。

2.采用矿山法、盾构法和顶管法建造的隧道和洞室用于地下开挖。

3.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信设施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