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典的民主宪政体制是如何形成的?如何评价雅典的民主宪政?
现代西方宪政制度和西方文明一样,起源于古希腊罗马。古希腊罗马产生了人类文明史上第一个民主制度——宪政制度。生活在古代宪政体制下的思想家经过理性分析和总结设计,形成了人类历史上最初的宪政思想。
古希腊宪政文化是现代宪政文明的原始形态,古希腊宪政制度与古希腊城邦民主的建设联系在一起,城邦民主的形成过程就是宪政发展的过程。雅典城邦是古希腊宪政制度的典范。雅典的民主制度是通过一系列的宪法改革逐步实现的。雅典和一个高度发达的国家——民主和共和——是直接从氏族社会中产生的。一开始是君主制,后来让位于贵族出身的九执政官寡头政治。后来,经过德拉库尔的立法、梭伦的改革、克里斯提尼的改革和博瑞克的改革,民主终于建立起来了。
公民权利资格
公民权利对雅典人来说非常重要。由于城邦的政治权利由公民掌握,公民轮流执政,所以成为雅典的公民是高尚而光荣的。公民的概念、资格、权利和义务已经成为城邦生活的首要问题。雅典的公职向全民开放。作为雅典的公民,他们不仅享有广泛的政治参与权,还拥有各种官职的可能性。他们轮流做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对雅典人来说,最重要的权利是政治权利,最高的幸福是参与城邦的生活。如果你不享有公民权利,即使你拥有巨大的财富和高贵的家庭背景,它也没有任何价值。
雅典对公民权有严格的限制,梭伦的改革和佩里克莱斯的改革都加强了对公民权的限制。没有多少人拥有雅典公民身份。女人不是公民,奴隶不是公民,农奴不是公民,边民不是公民,外国人不是公民。只有祖籍在本市的成年男性才能获得公民身份。在波瑞克时代,雅典总人口约为40万,属于其本城的成年男性约有4万人,仅占雅典总人口的10%。并非所有这40,000名雅典公民都能或愿意行使他们的权利。公民大会是雅典城邦的最高权力机构,所有公民都有参与的权利。公民通过投票决定城邦内政、外交战争和平等的所有重大问题。但实际上只有8000名公民参加了公民大会,因为雅典的公民大会大厅只容纳了8000人。因此,只有少数富有的奴隶主或对政治极其热心的公民才能经常参加公民会议,有效地行使他们的民主权利。
分权与权利制约
只有权利才能制约权利,而最高权力有赖于分权制衡,即不同机关行使最高权力,然后不同机关相互制约,将最终决定权交给人民或人民代表。这是民主制度下的法律。在雅典,公民大会,尤其是500人议会,不仅是立法机构,也是行政和司法机构,一般管理城邦事务。法院拥有司法权和立法权。各个机关的权利往往是重叠的。这并没有阻止雅典政权实施严格的权利限制。由于雅典是一个城邦国家,国家小,人口少,所以有条件在政治制度上实行直接民主。雅典的权利制约机制有以下特点:1。城邦的公民集体制约和监督国家的权利。城邦公民集体的法律形式是“公民大会”,受其常设机构“理事会”制约。2.“议会”不仅受“公民大会”的制约,还受法院的制约。“评议会”通过的任何判决都必须由法官送到陪审法庭,陪审官的任何一票都应该拥有最高权力。法庭还有控制官员的权力,雅典官员的任职资格必须经过审查。该官员任期届满后,将接受陪审团法庭的审查。同时,法院在执行法律的方式上只受“公民大会”和“议会”的限制。同时,“公民大会”也受到法院的一些限制。法庭有如此高的地位,是因为在雅典人眼里,陪审团都是公民。3.轮流执政。雅典政治对所有雅典公民开放,雅典实行公民普选制,轮流执政。每个年满30岁的公民都可以被选举为委员会成员或陪审员。理事会成员、陪审员、管理人员等。都是由公民大会抽签选出的,任期一年。10将军和执政官由举手表决或抽签产生,任期一年。
第三,宪法至上
雅典产生了人类社会最早的宪法。在推进雅典民主制度的过程中,许多著名的执政官都试图将民主改革的成果写入宪法,因此雅典成为世界上最早的宪法起源。总的来说,雅典的宪政制度和理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宪法是关于城邦的组织和权力的法律。2.宪法是最高法律。雅典人视宪法为最高法律,圣灵不可侵犯。3.雅典的法院有权审查违反宪法的情况。如果公民大会的决议违宪,法院可以宣布其无效。同时,任何公民都可以对某项法律提出违宪申诉,在法院审理这一诉讼期间,该法律将暂停执行。如果法院对该法律作出否定的判决,该法律将被废除。4.遵守宪法。在雅典人看来,遵守宪法和法律就是遵守自己。梭伦率先宣誓遵守宪法。如果他违反了宪法,他将在特尔斐神庙献上一尊金像。这为后来的雅典执政官树立了一个好榜样。
现有缺点
除了雅典的民主实际上是少数人的民主之外,雅典的民主还有许多重大而明显的缺陷,这使得雅典的民主呈现出明显的人类童年民主的特征。
直接民主的缺陷。“所谓直接民主是指统治者和被统治者身份的重合。公民作为国家的主人,直接管理自己的事务,而不是通过中间人或代表。”从国家体制来看,直接民主是所有民主中最民主的形式。但直接民主只适合小国寡民,正如卢梭所说,“除非城邦很小,否则未来君主不可能在我们中间持续行使中间权利。”因此,现代国家不可能完全实现直接民主。“即使在雅典这样的联邦国家,直接民主也存在许多问题。
作为一个城邦,雅典有条件直接实行民主。和几乎所有的城邦一样,雅典很小,也就是一个周围都是小村庄的城市,总面积2500多平方公里;人口少,鼎盛时期雅典人口只有40万。在雅典这个人少的小国,居住在农村的公民进城参加公众集会,大会可以来回。大家都比较熟悉,一个国家的事务也比较简单,在大会上讨论和表决也比较容易。在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这些条件都不具备,所以城邦制度和直接民主是相互依存、互为条件的。
直接民主的弊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成本太高。现代社会,没有一个国家在设计国家的事情时经常实行民主,即使是偶尔的公投也不是从议题到决定。直接民主由于频繁的全国范围的投票和集会,具有很高的经济成本、社会成本和政治成本,尤其容易造成社会转型政治化和政治凌驾。事实上,每隔10天左右,所有市民都去雅典郊区广场开会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第二,可能会导致对政治的过分关注,雅典的公民必须以政治为重,其他的都是其次。一个雅典公民不会因为管好自己的家庭事务而忽视国家。即使是忙于生意的人,也会有极其鲜明的政治观念。只是我们把那些不关心公共事务的人,不仅视为无害之人,也视为无用之人。鲁伦变法甚至规定,不关心政治的人将失去公民权。因此,直接民主造成政治肥胖,导致社会生活各种功能的深度失衡,使其他机制或功能变得多余,形成经济萎缩。此外,它还灾难性地缺乏过滤器和安全阀,无法从重要信息中筛选琐碎的噪音,从长期需求中筛选暂时的利益。
2.多数霸权。最大限度地保护个人权利和自由是宪政的要旨之一。然而,在雅典,公民的权利和自由非常有限,因为政治是至高无上的。这就形成了一道奇特的风景:一方面,所有聚集在一起的公民都有参与和讨论国家事务的权利;另一方面,个人或少数人随时可能被多数人的霸权所吞噬。首先,雅典大部分公民都有机会担任公职,但雅典公民不能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殊的姓名来选择公职,因为雅典公职的选择主要采用抽签制度。理事会和法院可以审查不适当的雇用,但这只是针对拟议职位的品格和能力,并不考虑拟议职位的意愿。其次,雅典完全无视少数人的意愿,存在多数人霸权。一些公民,不管是全体公民中的多数还是少数人团结在一起,都是受某种感情或利益的驱使,反对其他公民的权利或社会永久的、集体的利益,从而产生了“多数人的暴政”。在这种多数人的暴政下,个人实际上不受保护,任由集体摆布。那种民主总是怀疑个人,尤其是优秀的个人。对个人的评价是任性的,对个人的迫害是无情的,因为他不允许一个公民比其他公民优秀。在这种制度下,个人的地位岌岌可危,可能一夜之间从最高的自由跌落到残酷的奴役。因此,雅典许多杰出的思想家受到了错误的惩罚,如作家狄奥哥拉斯和哲学家普罗塔·格拉被驱逐,大哲学家苏格拉底被判死刑。所有这些都是多数人霸权的代价,这也表明雅典民主处于萌芽状态。虽然现在的民主制度是少数服从多数,按照多数人的意志行事,但一个完善的现代民主应该听取和考虑少数人的意见,在作出决议时考虑少数人的利益。
3.原始选择系统。雅典的选拔制度是原始的,不完善的。一方面,抽签选择公职人员就像儿戏。看似公平,实则会导致机会不平等,无助于人们发挥兴趣和特长。甚至不择手段的人或阴谋家也被选为公职人员。苏格拉底曾对此提出批评:“用豆子抽签的方法雇一个舵手或建筑师或吹笛子的危害要小得多,但如果你在这些事情上出了错,那就比管理国家出了错的危害要小得多。”另一方面,虽然大部分公职不能连任,但有实权的将军可以连任,这样的将军变相成为终身职位。例如,佩里克莱斯在15年担任首席将军,成为实际的最高统治者。摩尔将军没有报酬,这就保证了这个职位事实上只能由富人担任。这种管制是民主走向管制的反面。
古希腊的制度和实践是古代人类宪政文明的顶峰。古希腊人注重确认和保护公民权利的观念,创造了人类宪政精神的基本内核,因为对基本权利的确认和保护,甚至是宪政民主政治制度的本质内核。雅典权利限制的理念和制度在人类政治制度和政治形态中独树一帜,开创了国家政治权利的分割和限制,对人类政治文明和法律文明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雅典人认为宪法和法律是全体公民意志的体现,认为宪法至高无上,法律必须遵守的思想深入人心,成为人类宪政国家和政治国家不可动摇的精神基石。因此,毫不夸张地说,雅典政体是西方形式文明的集大成者,是现代宪政制度和宪政实践最深厚的历史基础和精神元素。但作为一种古老的宪政形式,雅典的历史局限性也是显而易见的:1。雅典基于直接民主的宪政理念和机制与其小国寡民的城邦相适应,是人类宪政的首次探索。2.雅典公民的政治热情是建立在社会地位等级制度和对奴隶的剥削压迫之上的。3.雅典政权有着特殊的经济基础,体现了古代西方社会对自然资源的依赖和对奴隶的剥削压迫。雅典的收入主要来自自然资源而不是雅典公民的生产。奴隶开采的丰富银矿为雅典提供了足够的资金来建立一支舰队去征服一个帝国。因此,古代雅典的民主制度只是现代宪政的胚胎和萌芽,它是在未来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成长和成熟的。既然人类宪政文明的种子已经播下,胚胎已经形成,它必将长成参天大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