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二手房东签租房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给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可见,转租的情况下必须征得原出租人的同意,所以这个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完全取决于出租人(即原房东)。即使在承租人(也就是你说的二手房东)的租赁期内,出租人也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也就是说可以随时收回房屋。

扩展数据:

租赁协议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房屋租赁合同是转让房屋使用权的合同。

这是它与销售合同的区别。后者是以转移物的所有权为目的。因为房屋租赁合同只是转让房屋的使用权,承租人只能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租赁的房屋,而不能处分。承租人破产时,租赁房屋不列入破产财产,出租人有权收回。

2.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双务、有偿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在双方达成协议时成立的,房屋的交付不是合同的必备要件,所以是允诺合同而不是实践合同。双方有相互的权利和义务,这是一个双边合同。出租人出租房屋是为了租金,承租人支付租金是为了房屋的使用权,所以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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