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新建商品房选房顺序金华市新建商品房选房顺序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严格按照公证顺序和批次号安排购房意向。如果前一批购房人放弃选房购房,后一批购房人依次补足,如果最后一批剩余房源少于该批人数,则按照该批人数的顺序依次选房。购房意向,摇号选房的人和合同签订人必须一致。
对中签后两次放弃选房、购房的家庭,自最后一次放弃选房、购房之日起6个月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受理其购房意向登记。
摇号报名条件:
近两年内在金华市区国有土地上无住房持有和交易记录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家庭,可按本通知要求优先认购1套商品住房:
1.本人或配偶具有金华市区户籍;
2.本人或配偶近三年在金华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及以上;
3.本人或配偶是金华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上三类家庭统称为“无房家庭”。
单身离婚人士需要满足离婚后在金华市区国有土地上无住房持有和交易记录近2年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