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车牌号是多少?香港车牌字母代表什么?
民用车辆登记号码多为两个英文字母一组1到4位数字(1-9999)。早些年,车牌1到20由政府高官和议员持有,直到21才由公众持有。
最早的不带字母的注册号是从1到9999,后面是前缀“HK”(HK 1-HK 9999),然后是前缀“XX”(XX 1-XX 9999)。发车牌的警司发现前缀“HK”用完了,就随便划了两个字母(“XX”),就出现了前缀“XX”。本来他的意思是随便用两个字母,但是负责发车牌的人认为用了前缀“XX”。前缀“XX”用完后,当局决定从前缀“AA”开始按字母顺序发放车牌。
因为前缀为4的四位注册号(4000到4999,但第一个车牌是4101)是留给公交车和出租车的;前缀为5的四位(5000-5999)注册号是留给货车的,所以拉起了一些车牌。后来取消了公交车、出租车、货车预留车牌的制度,和其他车辆一起发牌照。早些年,前缀为8的四位数字(8000-8999)登记号码是为政府车辆保留的,然后使用前缀“AM”。
在“AZ”卡发行后,“BB”卡开始发行。当时没有发行“BA”和“BF”卡,因为“BA”可能与“AB”混淆,有人说它代表“英军”。“BF”在英语中代表“血腥的傻瓜”,但许多市民开玩笑地称其为“英国傻瓜”,意思是“英国人很愚蠢”。
随着香港主权的移交,发行人还拟定了一些“FV”和“FU”品牌,以供应和需求往返于中国内地和香港之间的内地车辆。此外,运输署亦于2003年年中公开竞投BA及BF车牌。
还有一些专用于特定区域的前缀:长洲、南丫岛等地的农村车辆登记号码为“VV”牌。但已有少量相关字头在2018+08年10月下旬被开为普通民用车牌(第一辆VV牌公交车为VV357,为城巴12.8m三轴双层公交车)。
此外,一些特别车辆亦采用了一些前缀,例如政府车辆采用「AM 」,而立法局车辆则采用「LC」。2000年以前,区域市政局和市政局分别使用“RC”和“UC”。
截至2022年3月底,香港车牌已发放“XY”字头。
小型摩托车
香港的摩托车登记号码最初是和普通车辆分开发放的,也是以不带字母的号码开头。发行不带字母的号码后,发行人使用了带数字的单字母(如图,“E259”(该页在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备份),不同于普通的双字母。之后,摩托车的上牌也与普通车辆合并,继续使用原发放的登记号码,直至车主注销登记。时至今日,仍有少部分摩托车使用旧的专用车牌,所以香港会出现两辆登记号码相同的汽车。每当车辆因违反交通规则而被警察开出罚单时,罚单上会列出其型号,因此另一辆车及其车主不会受到起诉的牵连。
特种车辆
单个字母
「A」:消防处的救护车、流动伤者治疗车、医疗辅助设备车及救护电单车(两辆流动伤者治疗车使用「F」车牌,另外两辆新的流动伤者治疗车使用「A」车牌;农村救护车以前使用“F”字头车牌,后来改为“A”字头车牌[4];医疗辅助队救护车使用“am”字头牌照;医院管理局和圣约翰救护队的救护车使用民用牌照)。
“F”:消防处的其他车辆。
“t”:分为前缀和后缀。白底红字前缀的临时牌照是没有正式牌照的车辆使用的。最初,它们被用于运输汽车、车辆营销商的客户以及经过车辆维修商检测和修理的车辆。然而,近年来,有滥用的趋势。比如不能注册车牌的左座车,就挂在这些车牌上私用。206438+02年,政府修改了法律,推出了白底蓝字的临时车牌,适用于左行车辆。后缀用于车辆附带的拖车,因为只需要显示在拖车尾部,所以黄色背景上只有黑色字符(政府车辆拖车使用前缀“AM”车牌)。
前缀“a”最多包含三位数(目前A412至A426为转运救护车,A6XX为救护摩托车,A70X为乡村救护车,A71X为快速反应救护车,A721至A738为训练救护车,A81X为辅助医疗器械车,A765438为医疗器械车。
由两个字母组成的
“am”[a]:普通政府车辆(包括警车、邮车、香港电台下属车辆等。).
“CJ”:(首席大法官)主权移交前的香港首席大法官和主权移交后的香港终审法院首席大法官,车牌上都没有号码。有数字的是普通民用车牌。
「CS」:(政务司司长)港英时期的政务司司长,主权移交后政务司司长的专车(港英时期政务司司长的英名为布政司;主权移交后,政务司司长就是政务司司长,车牌没有号码。有数字的是普通民用车牌。
「FS」:(财政司司长)1995后的财政司司长,特区时期财政司司长专用车辆,车牌无号码。有数字的是普通民用车牌。
“Fv”:(外地车辆)原则上对进入香港的内地左座小型客车发放FV号牌。不过,由于内地车长期未开放到香港,所以大部分以1、7为字头的三位数车牌和以1、5、7为字头的四位数车牌都是香港右行车辆,也登记了FV车牌。
“哈”:(医院管理局)医院管理局。也适用于普通民用车辆。
「LC」:(立法会)立法会车辆(LC 1通常是立法会主席的车,LC 2是立法会秘书长的车,LC 3是立法会法律顾问的车)。
「RC」:(区域市政局)前区域市政局车辆使用时间为4月1986至2月1999,区域市政局解散后并入AM。变成了201110的民用车牌。
“SJ”:(律政司司长),是律政司司长的专车。牌照上没有数字。司法部在英国占领时期使用AG(检察总长),编号的SJ车牌在2013 11变成了民用车牌。
“UC”:(市政局)前市政局车辆从1983使用到1999 65438+2月,2000年解散后并入AM。2016年5月成为民用车牌。
“vv”:(乡村车辆)乡村车辆。通常发给离岛(长洲、喜灵洲、南丫岛及坪洲)的小型汽车。不过,在市区和其他地区,例如嘉道理农场、双鱼河乡村俱乐部和沙田马场,偶尔会有特别的小型车辆登记在乡村车辆的名下。字头已开为普通民用车牌2065 438+08 10月下旬。
“ZG”:(zhùgɣng)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部队的车辆,是普通话中zh gɣng(驻港部队)的汉语拼音缩写。这些号码不属于运输署的管辖范围,也不是由运输署发出的。官方资料显示,自中英香港政权移交给解放军驻港部队后,ZG车牌一直沿用至今,发牌前已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但具体细节不便透露[5]。解放军驻港部队使用的ZG车牌的字体和车牌尺寸参考了带有解放军汽车车牌专用水印的中国大陆汽车车牌格式,采用西德字体,与香港一般车牌的字体和车牌尺寸不同。不过颜色是按照香港车牌规格,前面白底黑字,后面黄底黑字。
主权移交前,驻港解放军曾使用此前发放的AD7×××字头车牌。
“zm”:(珠海澳门)经港珠澳大桥进入香港的澳门车辆(港珠澳大桥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