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典民主政治制度对后世的影响

古代雅典的政治基础是在梭伦改革后建立的。在此之前,由于社会矛盾日益激化,城邦面临解体的危险。梭伦颁布命令,解除债务奴隶,使其成为自由公民,稳定了城邦的社会基础。《财产继承法》允许无子女的公民自由处置自己的财产,使财产所有权摆脱了血缘关系的束缚,因此鼓励工商业具有现实意义。

除了上述政策,梭伦还根据财产的多少将公民分为四等。第一类和第二类是富裕公民,他们可以自费担任高级公职和装备骑兵,并承担一些公共事业费用。第三类可以担任二级公职,自费装备重装步兵。四等不担任公职,自费装备轻步兵和水兵。这四个阶层都拥有公民权利,他们可以参加公民大会、陪审法庭和选举高级官员。与此同时,成立了一个由400名成员组成的理事会,作为公民大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准备公民大会的议程和预审提案。30岁以上无债务的公民可以通过抽签的方式加入最高司法机关陪审团法庭,陪审团法庭也因此成为平民控制国家权力、制约政府的工具。

梭伦改革后,前509年,克里斯提尼的改革继续完善雅典的民主制度,废除传统的四大血缘部落,代之以10的地域部落,从而消除了氏族残余对政治的影响。以部落为单位,选举500人的评议会取代400人的评议会。负责为公民大会制定议程和执行决议,并成为雅典的行政机关。其常设机构主席团和各部落轮流值班35天(1/10),并创设了最高军事机关十将委员会和陶流放法,防止内战和暴政。

至此,雅典民主政治建立。

纵观雅典政体,民主是其重要特征。所有公民都有权参加最高权力机构公民大会的辩论,或提交法案阐明自己的观点。行政机关500人议院的成员由人民选举产生,每个无债务的公民都有机会进入最高司法机关陪审团法院。虽然程序粗糙,但整个制度中的公民权利既平等又现实。在专制政权下,除了统治者自己,人民无权谈论国家权力和公共事务。各级官僚不需要选举人,而是自上而下任命。人不仅没有政权,连财产权甚至人身权都不完整。相比之下,哪个政权的决策更合理,民众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热情就更高,对国家的归属感就更强,这是不言而喻的。

民主在雅典的作用

(1)政权掌握在大多数人手中,通过大多数人的认真讨论,决策会更全面;

公职人员由多数人选举产生,对群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减少了以权谋私的可能性。

(3)激励每一个公民以主人翁的姿态从事各项事业,有利于展示人的聪明才智,造就了希腊人求知若渴、乐于探索的民族性格。

高度的民主促进了希腊文明的辉煌。

(2)雅典民主的积极影响:是后世的伟大创举。

创造了新的民主运作方式:采用差额选举制、任期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