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签订什么条约后成为殖民地? 香港的三部分(香港岛、九龙和新界)来源于不同时期的三个不平等条约。1840第一次鸦片战争后,1842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南京条约》(原名《江宁条约》),只割让香港岛。1856年,英法联军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迫使清政府在1860年签订《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即今天的界街以南地区。甲午战争后,1894年,英国强迫清政府在1898年签订《扩大香港边界特别条款》,强行租借新界99年,至1997年6月30日结束。新界的租借使香港的面积增加了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