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典最初的四个部落
作者恩格斯
通过部分改造氏族制度的机关,通过设立新的机关部分排挤,最后用真正的国家机关取而代之,国家如何发展?与此同时,由这些国家机关支配的、也可以用来对付人民的武装的“公共* * *权力”,取代了氏族、胞族和部落中真正的自卫的“武装人民”——至少在其初始阶段,这一切还不如从古代雅典来研究,各种形式的取代基本上都被摩尔根描述过;我要补充的,大多是造成这种替代形式的经济内容。
在英雄时代,雅典人的四个部落还分散在阿提卡的各个地区;甚至组成这四个部落的十二个胞族似乎也有自己单独的居住地,即唐珂绳索中的十二个城市。制度也是英雄时代的制度:人民代表大会、人民议会和basileus。从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开始,土地就已经被划分为私有财产,这与野蛮时代高级阶段末期相对发达的商品生产和相应的商品交易是一致的。除了粮食,它还生产酒和植物油;爱琴海的海上贸易逐渐脱离腓尼基人的控制,大部分落入阿提卡居民手中。由于不动产的买卖和农业与手工业、商业和航海分工的进一步发展,氏族、胞族和部落的成员很快就生活在一起;在胞族和部落地区,这样的居民已经迁入。虽然是自己民族的同胞,但不属于这些群体,所以在自己的居住地被视为外人。在和平时期,每个胞族和每个部落管理自己的事务,他们不向雅典的人民议会或巴塞洛缪请示。但是,那些生活在胞族或部落地区的人,如果不属于这个胞族或部落,自然不能参与这种管理。
这扰乱了氏族制度各机关的正常活动,以至于必须在英雄时代设法补救。于是据说是忒修斯规定的制度就实施了。首先,这种变化在于雅典建立了一个中央管理机关,也就是说,以前由各部落独立处理的一些事务被宣布为同一事务,交由雅典的* * *同一议会管辖。正因为如此,雅典人比美洲的任何土著人都前进了一步:简单的相邻部落联盟已经被这些部落融合成一个单一的民族所取代【Volk】。这样,国家法[volksrecht]就出现了,它在雅典普遍适用,并凌驾于各种部落和氏族的法律习惯之上。只要是雅典的公民,即使在不是自己部落的地区,也获得了一定的权利和新的法律保护。但这是摧毁氏族制度的第一步,因为这是允许不属于阿提卡任何部落,并且一直完全游离于雅典氏族制度之外的人成为公民的第一步。据说,忒修斯规定的第二种制度是把所有的人,不分氏族、胞族或部落,分成三个阶级:Eupatriden,即贵族,Geomoren,即农民,Demiurgen,即手工业者,并赋予贵族独占担任公职的权利。但是这种划分,除了担任公职的贵族之外,并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因为除此之外,并没有规定各个阶级之间的权利差别。但意义重大,因为它向我们展示了新的、悄然发展的社会元素。它表明某些家族成员担任氏族公职的习惯已经成为这些家族担任公职的无可争辩的权利;这些因财富而已经强大的家族,开始在其氏族之外合成一个独特的特权阶级;而刚刚萌芽的国家,也使这种占领行为神圣化了。其次,它表明农民和手工业者之间的分工已经如此牢固,以至于氏族和部落的划分在社会意义上并不是最重要的。最后,它宣告了氏族社会与国家之间不可调和的对立;建立一个国家的最初尝试是打破氏族之间的联系。方法是把每个氏族的成员分为特权者和非特权者,把非特权者按职业分为两类,使他们对立起来。
自那以后,直到梭伦时代,雅典的政治历史并不完全为人所知。巴西勒乌斯的职位已被废除;国家元首由贵族选举的执政官担任。贵族的统治一天天加强,到公元前600年左右,已经到了不堪忍受的地步。这时,金钱和高利贷成了压制人的自由的主要手段。贵族们的主要居住地是雅典及其郊区,海上贸易和附带的海上掠夺有时仍会发生,这使贵族们富裕起来,并将货币财富集中在他们手中。于是,日益发达的货币经济就像腐蚀性的酸一样,渗透到了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农村公社的传统生活方式中。氏族制度与货币经济是绝对不相容的;阿提卡小农的破产发生在保护他们的旧氏族关系放松的同时。债务契约和土地抵押(雅典人发明了抵押方法)既不忽视氏族,也不忽视胞族。旧的氏族制度既不知道钱也不知道贷款,更不用说货币债务了。因此,贵族不断扩张的货币统治,为了保护债权人不受债务人侵害,神圣化货币所有者对小农的剥削,也创造了新的习惯法。在阿提卡的田地里,到处都竖立着抵押柱,标明土地抵押给某人的金额。没有这种支柱的田地,大多因为未能按时偿还抵押或利息而被卖掉,归贵族高利贷者所有;只要允许农民以佃农的身份在原地出租种子,他就可以得到自己劳动产品的六分之一来维持生活,把剩下的五分之一作为地租付给新主人,那么他就会心存感激。不仅如此,如果卖地得来的钱不够还债,或者债务没有抵押担保,那么债务人就得把孩子卖到国外当奴隶来还债。父亲背叛子女——这是父权制和一夫一妻制的第一个果实!如果吸血鬼不满意,那么他可以把债务人自己当奴隶卖掉。这是雅典人民文明时代的快乐黎明。
在过去,当人民的生活条件还与氏族制度相适应的时候,这样的变化是不可能发生的:但现在这种变化发生了,人们不知道它是如何发生的。让我们暂时谈谈易洛魁人。此时强加于雅典人身上的情况,这些人没有参与策划,确实违背了他们的意志,这在易洛魁人中间是不可想象的。在易洛魁人那里,每年不断的生产和生活资料的方式,绝不会产生这样一种仿佛是外界强加的冲突,这样一种富人和穷人、剥削者和被剥削者之间的对抗。易洛魁人远没有主宰自然,但是他们在他们能发挥作用的自然范围内主宰着自己的生产。除了他们的小花园的失败,他们的河流和湖泊中鱼类的枯竭和森林中猎物的灭绝,他们知道在他们获得生活资料的方式上会发生什么。必然的结果是生活资料,虽然有时少,有时多;但是,绝不会出现那种无意的社会变革,宗族关系的破裂,或者宗族人和部落人分裂成互相斗争的对立阶级。生产是在一个很窄的范围内进行的,但是原料产品完全由生产者主导。这是野蛮时代生产的巨大优越性,随着文明时代的到来而丧失。重新获得这种优越感将是下一代的任务,但是是在自然的强大支配和今天可能的自由联想的基础上。
希腊人的情况不同。畜群和奢侈品私人占有的出现,引起了个人之间的交换,把产品变成了商品。这包含了随后所有变化的种子。当生产者不再直接消费自己的产品,而是通过交换进行转移时,就失去了对自己产品的主导权。他们不再知道产品的结果,所以产品有一天会被用来反对、剥削和压迫生产者的可能性就产生了。因此,无论哪个社会,只要不消灭个体之间的交换,就不可能长期保持对自身生产的支配,也不可能长期保持对自身生产过程的社会效果的控制。
然而,雅典人不得不亲自体验产品是如何在个人之间交换后迅速分配给生产者的,以及产品是如何成为商品的。随着商品的生产,出现了个人土地耕作,不久之后,出现了个人土地所有权。然后出现了货币,一种可以用来交换所有其他商品的通用商品。但是当人们发明货币的时候,他们没有想到他们会创造一种新的社会力量,一种整个社会都会屈服的普遍力量。这种新的力量,在没有其创造者的远见和违背其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崛起,使雅典人以其所有青年的粗鲁感受到了它的统治。
我们做什么呢古代的宗族制度,不仅无力反对金钱的胜利进军,也绝对无法在自身的结构内为金钱、债权人、债务人、逼债找到立足之地。但是新的社会力量已经存在;虔诚的愿望和拯救美好旧时光的愿望都没能把金钱和高利贷从这个世界上消灭。此外,在氏族制度中还出现了一系列其他的小缺口。在整个阿提卡,尤其是在雅典本身,各种氏族和胞族的成员生活在一起,这种情况一代比一代严重,尽管雅典人仍然只能向本氏族以外的人出售土地而不能出售房屋。随着工业和交换的进一步发展,各生产部门之间的分工——农业、手工业(手工业中有无数的行业)、商业、航海等。-发展日益充分;居民现在按照职业分成相当稳定的群体;这些群体中的每一个都有许多新的利益,而这些利益在氏族或胞族中没有存在的余地,因此有必要建立新的公共机构来处理这些利益。奴隶的数量大大增加,在那个时候一定远远超过了自由雅典人的数量;氏族制度一开始是没有奴隶制的,所以没有办法控制这一大批非自由人。最后,贸易吸引了许多外国人来到雅典,他们在这里定居是为了轻松赚钱。按照旧制度,他们既没有权利,也没有法律保护,所以尽管有传统的宽容精神,他们仍然在扰乱人民中的异己。
总之,氏族制度已经走到了尽头。社会的日常发展越来越超出了氏族制度的范围;即使最严重的邪恶发生在它的眼前,它也无法被阻止或根除。但是这个时候,国家已经不知不觉的发展起来了。最初由城乡之间的分工而产生的新集团,后来在各个城市劳动部门之间,建立了新的机构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建立了各种各样的公共办公室。这个时候,年轻的国家首先需要自己的军事力量,而在从事航海的雅典人中,起初只能是海上军事力量,进行个别的小规模战争,保护商船。在梭伦之前的一个不确定时期,建立了小规模的区Noklari,每个部落有12个;每个诺克拉里必须提供一艘战舰,配备武器和船员,此外,提供两名骑士。这种拖延对氏族制度有双重破坏作用;第一,它创造了一种不再直接等同于武装人民的公共权力;第二,它第一次为了公共目的,把人按照同一生活区域来划分,而不是按照血缘群体来划分。这一点的意义可以从下面看出来。
既然氏族制度帮不了被剥削的人民,那新兴国家就只有希望了。国家确实以梭伦制度的形式给予了这种帮助,同时也通过牺牲旧制度来壮大自己。梭伦揭开了一系列所谓的政治革命,它们是通过侵犯所有权揭开的。至于他在公元前594年实现改革的方式,我们这里就不谈了。迄今为止,所有的革命都是为了保护一种所有权不受另一种所有权的侵害。如果他们不侵犯另一种所有权,他们就不能保护这种所有权。法国大革命期间,为了拯救资产阶级所有制,牺牲了封建所有制。在梭伦革命中,债权人的财产应该受到损害,以保护债务人的财产。债务被简单地宣布无效。虽然细节我们不得而知,但梭伦在他的诗中吹嘘道,他清除了负债土地上的抵押栏,让那些因为负债而被出卖、逃亡海外的人回到了家乡。这只能通过公开侵犯财产所有权来实现。的确,所有的所谓政治革命,从头到尾,都是为了保护一种财产而进行的,都是通过没收(或窃取)另一种财产而进行的。所以毫无疑问,私有财产之所以保存了2500年,只是因为侵犯了财产所有权。
但现在必须防止这种情况再次发生,这种情况使自由的雅典人成为奴隶。这首先是通过共同措施实现的,例如禁止以债务人本人作为抵押缔结债务合同。此外,还规定了个人可以拥有的不动产的最高限额,这样至少可以限制贵族对农民土地的无限贪婪。然后系统本身进行了修改;对我们来说,最重要的几点如下:
议会由400人组成,每个部落有100人。所以在这里,部落还是基础。但这是新国家组织从旧制度中接受的唯一方面。至于其他方面,梭伦根据公民的不动产和收入,把公民分为四等;500、300、150袋粮食(1袋约等于41升),是前三个阶层的最低收入;财产少于这个数额或者根本没有财产的人属于第四类。所有公职只能由三个上层人士担任;最高公职只能由第一流的人担任;第四阶层在人代会上只有发言权和投票权,但所有官员都是在这里选举产生的,所有官员都要在这里汇报工作;所有法律都是在这里制定的;而第四类在这里占多数。贵族的特权部分地以财富特权的形式重新出现;但是人民保留做决定的权利。此外,这四个阶级是新军事组织的基础。前两类提供骑兵,第三类提供重步兵,第四类提供无甲轻步兵或者在海军服役,大概拿军饷。
这样,一个全新的因素——私有财产就被加入了这个体系。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根据其不动产的多少来规定的。因此,随着资产阶级力量的日益增强,旧的血缘亲属集团日益受到排挤;氏族制度遭遇了新的失败。
但国家按财产规定政治权利,并不是必不可少的方式。虽然这种方法在国家制度的历史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许多国家,而且仅仅是最发达的国家,并不需要它。即使在雅典,它也只是起了暂时的作用;自Aristedez时代以来,所有的公共机构都向每个公民开放。
在接下来的80年里,雅典社会逐渐采用了一个它遵循了几百年的发展方向。梭伦之前时代盛行的农村高利贷,以及不动产的无限集中都受到了抑制。奴隶劳动发展起来的规模越来越大的商业和手工艺品已经成为受欢迎的职业。人也更开放了。残酷剥削我们自己细胞的旧方法已经被抛弃了,但现在主要是剥削雅典以外的奴隶和买主。动产,即由金钱、奴隶和商船组成的财富,与日俱增。然而,在这个时候,它不仅仅是作为一种手段来购买房地产,因为它在最初时期的狭隘的视野,它已经成为一个目的本身。其结果是,一方面新的阶级,即从事工商业的富人成功地争夺了旧的贵族权力,另一方面旧的氏族制度的残余失去了最后的地盘。现在氏族、胞族和部落的成员遍布阿提卡,完全生活在一起,所以氏族、胞族和部落不再适合作为政治团体;大量雅典公民不属于任何氏族;他们是移民,虽然取得了公民身份,但荆并没有被编入任何旧血族团体;此外,越来越多的移民只受到保护。
这时,帮派斗争正在进行;贵族们想重新获得以前的特权,并在短时间内占据上风,直到克里斯提尼革命(公元前509年)最终推翻了他们,但同时也推翻了氏族制度的最后残余。
克里斯提尼的新制度抛弃了以氏族和胞族为基础的四个旧部落。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全新的组织,这个组织是基于诺克拉里尝试过的只按居住区域划分公民的方法。起决定作用的不是血族群体的国籍,而是常住地;现在需要划分的不是人民,而是地区;政治上,居民成了该地区简单的附属物。
整个阿提卡被分成100个区域,即所谓的Demo,这些区域都是自治的。居住在Demonet (Dermot)的每个公民选举自己的区长(Dermach)和司库,以及30名审理轻微案件的法官。每个演示也有自己的寺庙和守护神或英雄,并选择牧师为他们服务。德莫特的最高权力属于德莫特国会。摩根是对的,这是美国自治城镇的原型。当时,在雅典兴起的国家,其起点与现代国家的最高发展阶段相同。
十个这样的单位,也就是Demo,组成一个部落,但是这个部落不同于过去的血族,现在叫做地域部落。地域部落既是自治的政治组织,也是军事组织:它选择一个丝人(1),即部落首领,来指挥骑兵;一个塔克萨,指挥步兵;一名将军负责管理部落中招募的所有士兵。其次,提供5艘军舰,配备船员和船长;有一个阿提卡的英雄作为他的守护神。英雄的名字就是部落的名字。最后,它选出50名代表参加雅典理事会。
于是,雅典国家形成,由10个部落选出的500名代表组成的议会管理。最后一级的管理权属于人民议会,每个雅典公民都可以参加这个议会,并享有投票权。此外,还有领事和其他负责行政部门和司法事务的官员。在雅典,没有最高官员拥有全面的行政权力。
由于这一新制度的实施和大量被保护人的住宿——有的是移民,有的是被解放的奴隶——血族系统的各种机关被排除在外,不再过问公务;他们沦为私人团体和宗教团体。而旧宗族时代的道德影响、传统观点和思维方式却长期保存下来,只是逐渐消失。这可以从下面的一个国家设施看出来。
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国家的本质特征是公共权力与人民分离。当时雅典只有一支国家军队和一支由人民直接提供的舰队,用于抵抗外敌和镇压占当时人口绝大多数的奴隶。对于公民来说,这种公权力最开始只是作为警察而存在,警察和国家一样古老,所以18世纪的淳朴法国人不是讲文明民族而是讲民族警察。这样,雅典人在建国的时候,也就创立了警察,也就是真正的由徒步和骑马的弓箭手组成的宪兵队,或者像德国和瑞士所说的Landjager②。然而,这支宪兵队是由奴隶组成的。这种警察的职责对自由的雅典人是如此的卑鄙,他们宁愿让武装的奴隶逮捕自己,也不愿自己干这种可耻的工作。这还是老宗族观念。国家离不开警察,但它还年轻,还没有享有足够的道德威望,让这个必须被老宗族成员视为卑微的行业受到尊重。
大体上已经形成的国家有多适合雅典人新的社会形势,可以从财富、商业和工业的迅速繁荣得到证明。现在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所依据的阶级对立已经不再是贵族和平民的对立,而是奴隶和自由民的对立,被保护人民和公民的对立。雅典全盛时期,包括妇女和儿童在内的自由公民总数约为9万人,而男女奴隶为36.5万人,受保护的人——外国人和获得自由的奴隶为4.5万人。这样每个成年男性公民至少有18个奴隶和2个以上的被保护公民。大量奴隶的存在是由于许多奴隶在监工的监督下,在手工作坊的大房间里一起劳动。然而,随着工商业的发展,财富积累并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大量自由公民变得贫困;摆在自由公民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从事手工业与奴隶劳动竞争,被认为可耻卑微,不会有任何结果;或者变穷。他们在当时的条件下不可避免地走上了后一条道路;由于人数众多,他们导致了整个雅典国家的灭亡。因此,不是民主摧毁了雅典,正如取悦君主的欧洲学究所断言的那样,而是排斥自由公民劳动的奴隶制。
雅典国家的出现是一般国家形成的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一方面,因为它的形成过程非常纯粹,没有受到任何外部或内部暴力的干扰。——庇西特拉图篡位很短暂,没有留下痕迹。——另一方面,因为它使一个高度发展形态的国家——民主国家,直接从氏族社会中脱颖而出。最后,因为我们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