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建什么样的房子来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

公共房屋:这是香港最常见的公共房屋。它由政府或志愿组织建造,出租给低收入居民。目前,香港有3间机构提供租住公屋,分别是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香港房屋协会(“房协”)和香港民用房屋有限公司。目前,约有三分之一的香港居民,即超过200万人,居住在香港公共屋的租住单位,包括房屋委员会的67万人、房屋协会的6.5438亿+05万人,以及香港平民房屋有限公司的大坑西村的超过654.38亿+0600人。

居者有其屋计划是香港政府的公共房屋计划之一。香港房管局建公屋,低价卖给低收入者。该计划于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实施。它为收入不足以购买私人住房的人提供了除租住公共住房之外的自置居所的选择,它还可以帮助收入相对较高的公共住房居民腾出公共住房单位给有需要的人。本项目建设的公共住房称为居者有其屋计划,俗称居者有其屋计划。2002年,港府推出孙九兆,宣布无限期搁置居屋计划,即不再兴建新的居屋苑。自2005年以来,多位立法会议员建议政府重新推出居者有其屋计划,以解决政府的财政赤字问题。有些公屋居民甚至宁愿交出单位,希望重新推出居者有其屋计划,但却屡遭政府拒绝。2010年夏季,香港政府正在就资助自置居所进行公众咨询。

私人建筑

据统计,香港有一半人口居住在私人发展的楼宇。其中香港有很多大型私人屋,有些是纯住宅,有些是大型综合开发。基地内建有商场和社区设施,为内部居民和区域内其他居民提供日常生活、餐饮和社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