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车位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1.宽度。无论是垂直停车还是水平停车,停车位的宽度都很重要。足够宽的停车位,不仅可以让你大幅度打开车门,方便上下车,还可以避免刮蹭。通常车位宽度可以达到车身宽度的1.4-1.7倍。
2.视野。对停车位有一个好的视野也很重要。为了留出尽可能多的车位,一些小区还在路口、墙后、高大植物后留出车位出租。但是,这些车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视野不好,车辆开出去和开进来都被挡住。所以在选择车位的时候,要尽量避开这样的车位,尽量选择那些视野好的车位。
3.安全。出于安全考虑,在选择车位时应遵循以下两个原则:一是尽量选择小区内监控探头能够覆盖且有专人定时巡逻的车位;二是尽量选择小区内专用停车场的车位,而不是小区道路两侧的车位。
4.长度。对于“直行”车位(即车头朝向车尾的直行车位),车位长度是一个重要指标。通常长度应该是65438+车长的0.5-2倍。新手要尽量选择较长的停车位,这样可以更方便的停车。并排停车(即纵向停车,门对门停车位)只要相当于1.2倍车长即可。
5.方便。停车位离家越近越好。另外,如果是地下车位,车位在一楼。对于车辆占道严重的老小区,小区大门附近的停车位是个不错的选择。
如何选择停车位
首先看面积。在选择车位的时候,要根据车辆的体积来选择合适的车位,主要考虑长度和宽度。对于“直”车位(横向停车,即由前向后的直车位),车位的长度是最关键的指标。通常长度应该是65438+车长的0.5到2倍,方便停车。新手要尽量选择较长的车位。并排停车(纵向停车,即门对门停车)的车位长度只有1.2倍车长左右。
但是无论是横向停车还是纵向停车,车位的宽度也很重要。足够宽的停车位方便驾乘人员上下车,也可以避免车与车之间的刮蹭。通常,停车位的宽度应达到车身宽度的1.4至1.7倍。安全。为了尽可能留出车位,一些小区还在路口、墙后、高大植物后留出车位出租。这些能见度差、被遮挡的停车位,在车辆驶出和驶进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出于安全考虑,选择车位时应遵循以下三个原则:一是尽量选择视野好的车位,同时避开可能带来危险的物体,如电线杆、变压器箱、垃圾箱等;二是要选择小区内的专用停车场,便于专人集中管理,最好不要选择小区内道路两侧的停车位;第三,尽量选择小区内监控探头能覆盖到的,有专人定时巡逻的车位。
然后就看方便了,车位尽量离家近。平时多走几步上下车没关系,但是恶劣天气停车有很多好处。另外,如果是地下车位,地下比地下好,但是地下车位比地下贵。对于车辆占道严重的老小区,小区大门附近的停车位也是不错的选择。
再看后面的管理费,很多业主认为买了车位就不会产生其他费用了。其实这是一个误区。即使买了车位,每个月还是需要交一定的“车位管理费”。这个费用每个小区收费不一样,几十到几百元不等。所以买车位前最好先问清楚车位管理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购买车位应注意的事项
陷阱1: * *将场地改为地上停车位。
小区里的空地,有时甚至是绿地,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划清界限收钱。有的以固定价格卖给业主,有的按月出租。王海指出,由于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开发商无权出售开放式地上停车位。比如根据《北京市住宅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卖业主指定的停车位。”这种车位可以经业主大会授权,委托物业给业主使用,扣除必要费用后,纳入小区维修基金。
陷阱二:未经约定占用地下车位
地下车位(车库)建筑面积不分摊,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开发商可以将产权出售给购房人,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小区内的商品房预购人。开发商卖这种车位(车库)看似很自然,其实不然。《北京市城市房屋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可以单独转让的地下停车库等附属建筑物、构筑物不一并转让的,应当在房地产转让合同中约定;未作规定的,视为一并转让。”也就是说,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必须声明小区地下车位(车库)产权单独转让,不随房屋出售。如果没有类似的书面说明,地下车位(车库)也应归业主所有,收益也应归业主所有。可由小区业委会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代收,收入扣除必要的管理费用后纳入小区维修基金。
陷阱三:重复出售地下车位(车库)
很多开发商在卖房的同时也在卖地下车位(车库),但是很多业主不知道地下车位(车库)的买卖是否合法。如果地下车位(车库)面积已经被小区业主作为公摊面积共享,那么开发商无权出售。也就是说,在卖房的时候,地下车位(车库)的面积已经分摊给了每个业主,钱也是按比例收取的。把这种地下车位(车库)卖给业主,就是反复收钱。《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未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所以,如果不能办理产权,车位(车库)买卖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业主买的只是一张白纸。这种地下车位(车库)是拿不到产权证的,属于小区全体业主。严格来说,属于小区的配套设施。可由小区业委会出租给业主,租金收入扣除必要的管理费用后纳入小区维修资金。
陷阱四:人防工程偷偷卖。
不分摊的地下面积可以全部卖掉吗?当然不是。有些地下车位(车库)属于人防工程,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的,禁止开发商出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和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开发商的投资已经随着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而自动转移给全体业主,所以人防工程改建车库的收益属于全体业主。
陷阱五:改造车位(车库),黑卖。
还有一个很严重的现象,规划许可证里没有规定。开发商为了获取利润,利用建筑的地下空间,将其改造成停车位(车库)。这种车位不计入建筑面积,无法取得产权证。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也无权擅自处置这些车位(车库),也应该属于全体业主的* * *财产。
陷阱六:租期超过20年。
有些开发商很“明智”。在签订车位合同时,他们会声明车位不可买卖,只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不签订买卖合同。但租期超过20年时,并没有向消费者声明20年后不受法律保护。根据《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20年的,超出部分无效。”消费者租赁车位(车库)(所谓销售使用权),最长期限只有20年。20年后,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