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农业法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强迫农民为资所为者,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改正,退还非法收取的资金。

违反农业法第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退还非法收取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