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自律和他律谁更重要?提问阶段的问题
其次,要从现实的角度来看待当今大学校园的秩序维护问题。
最后,自律有其局限性,会因为个人价值观的不同而引发新的问题。
要说“他律”,可以说每个人总有自己看不到的东西,必须依靠别人的帮助。就像你的背影,没有别人或者工具的帮助是看不到的。生活中,有很多像“你的背影”这样的盲点。无论你在“自律”上多么严格,总有一些事情是靠自己做不好的。连孔子也“一日三访身”,高度评价“闻之则乐”的子路。或许,修行到孔老夫子的境界真的可以通过自我反省来规范我们的行为,但作为大学生,显然,我们达不到这个境界…
大学生,正处于青春朝气蓬勃的年纪,不可能像成熟的成年人一样事事自律——因为年轻人就应该大胆尝试,求知若渴,这也是为什么在我们的天性中,大学生是祖国的希望的原因之一。所以,对于中学生来说,他律的作用显然大于自律——因为去探索和尝试,难免容易越界,踩线。这个时候,他律会帮助我们在安全的范围内,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达到更好的效果。
比如:像学生喜欢看的球赛,为什么要有裁判?不能说所有的球员都没有意识,不懂得自律,但是一旦比赛激烈,自然看不到球是否出界,自己或者别人是否越位...因为球员的精力都在球上,这个时候,如果没有裁判的他律,比赛肯定进行不下去...玩家的自律固然重要,但绝对不能只靠“革命靠自觉”的自律,相反,只有适当的他律的存在,才能保证大家在规则内游戏,一切顺利...
注意:他律是帮助我们,不是限制我们。一个懂得很好地利用他律的帮助的人更容易成功——比如李世民,唐太宗,不能说他不想做一个英明的君主。但是,如果他不能容忍魏徵的严格他律,没有魏徵的帮助,他肯定达不到这样的高度!
他律是外在的规律,主要表现为理性对个体欲望的约束、控制和把握。这种理性不是个人理性,而是社会理性。柏拉图形象地把外在理性和个人内心欲望的关系比作一匹烈马和一个骑手的关系,称之为超自然理性。
人们道德观念的养成,是由社会道德的理性“指挥”锻造的,外部强制力不可或缺。没有外在的强制力,就不可能建立道德。
他律是自律的前提和条件,自律是人们在他律的影响下,逐渐在内心形成并自觉遵守的一套规范。自律是他律的极好补充。将他律内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并积极遵守这些规范,对社会发展同样重要。如果社会成员的行为只靠他律来规范,所有成员都没有自律意识,整个社会就永远处于矛盾和对立之中。这种社会也是不可想象的。
社会这个庞大而精密的机器,既可以靠每个人的自律来保证运转顺畅,也可以靠他律。从社会结构和运行来看,他律甚至比自律更重要,因为伦理、法律、契约、信用担保、现代制度、社会监督等。是他律的体现,与社会的外部条件是同构的,没有他律,整个社会就不能正常运转。
我先解释一下我们的观点: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他律比自律更重要。所谓他律,是指依靠外物来约束和控制自己的行为;自律是指社会中个体的自律和自控。无论自律与他律,目的都是为了促进个人文明习惯的养成。“国法,家规”。他律在个人文明习惯的养成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不可否认,自律在明习惯的养成中也占有一席之地,但与他律相比,自律有以下缺点。
1自律的标准比较分散,不统一。自律所依据的标准是人们内心的规范。当今社会,社会意识的多元化趋势,使得个体的内在规范,也就是价值观,变得多元化。而且无法控制。
2自律不能长期稳定工作。“从善到善,从恶到崩。”人做一件好事很简单,人一辈子做一件好事很难。他律的约束一般是稳定的,长期作用于人。
自律对人的行为控制力弱。自律所依据的内在准则的权威性,必须通过他律的社会舆论和法律规定来确立。没有他律,就没有自律的权威。权威消失,自律如何最大化?
相反,他律有以下优点
1他律是别人引导和约束的,有一定的标准,不像自律,不能保证文明习惯的形成。
他律对于维护中学生的文明习惯是可靠而长久的。
3他律具有权威性
可见他律比自律有很大的优势。所以要尊重自律和他律。而且自律一定是他律造成的。人一开始是没有自律意识的。文明习惯在成长的过程中,被他律所束缚,被培养,才建立起自己的内在规范。所以自律是他律的内化,他律被鄙视,更不用说他律的内化了。
历史的车轮不停运转,他律是养成文明习惯、消除不文明、走向文明道路上的一个关卡!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自律或他律是培养文明行为习惯的途径。
在自律和他律哪个更重要的问题上,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误区:1另一位辩手把他律和自律分开了。我们争论的重点是自律和他律哪个更重要。
自律被高估,人的认知是有限的,意识形态也是分散不统一的。在不同意识形态的控制下,自律如何在社会中实现团结,从而呼应社会利益,促进社会发展?
3人是利益主体,利益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根本关系。在利益的驱使下,自律所依据的道德法则只能成为一首春歌——媾和之人将会稀少,在名声之下,其实是难以承受的。所以必须用他律来调节。
自律是他律造成的,他律是自律的内化。没有他律,自律就没有基础,没有他律的自律只能是没有法律。
他律的对象不受限制。他律不仅针对有错误行为的主体,而且对没有这种行为的主体也有约束作用。例如,法律的禁止是约束法律行为的主体。
自社会发展以来,一切工作都必须纳入他律范畴,才能提高生产效率,促进社会发展。一般来说,他律比自律更重要。自律是指自律,自觉遵守道德;他律是指通过外在的监督和约束来遵守道德。
第一,一个人从小养成的任何习惯,都和家庭环境的影响有很大的关系。父母和亲戚的举止会影响孩子的习惯。如果从小养成好习惯,长大后会比那些有坏习惯的人有更强的自律性。
第二,社交习惯也会有很重要的影响。一个人的生活和工作离不开他与他人相处的环境。一个群体的文明习惯一定会影响到一个个体的行为和思想,这是一个潜移默化的结果。
第三,一个工厂往往有几千名员工,他们来自不同的环境,接受不同的教育水平。在这个基础上,靠个人自律很难改善或影响那么多员工的习惯,是那么的微不足道。所以需要一定的管理才能有效,让工厂的文明管理逐渐形成,进而成为一种自律的表现。
《流星花园》里有一句台词:如果道歉有用,你要警察做什么!如果能在不哄抬房价的情况下维护市场规则,为什么还需要《价格法》和国家商品房销售的相关规定?在弱肉强食的海底世界,本想吃素的兰尼忍了很久却在闻到血腥味后变得狂放。在房地产这个利润诱惑巨大的行业,“他律”失职——对房地产动漫广告公司的管理部门没有实质性的惩罚和措施,这种自律的效果可想而知。
吴立坑曾说:学风不正,最重要的一定是自己。“只有你自己才能管好自己的嘴。”
人是由动物进化而来的,不可能完全摆脱动物的私欲和贪婪。关于人性本质的讨论已经持续了2000多年。孟子说:“生命之初,性本善”。那是错误的。生命的开始,如果你无知,你就无法知道什么是善与恶!对邪恶无知是不好的。荀子说,“生命之始,固有副”。不,生命的开始,你不知道善恶,直到你无知!不知道是善还是恶。善恶是后天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是对的。现在有人说,“人生之初,性是隐私”。我觉得基本上是对的。“私”是生物自我保护的一种本能。在大自然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如果我们不能保护自己,它早就被淘汰了,甚至种群灭绝。当然,在人类社会谈“私”,是以不害人为前提的。如果害人,就进入了“恶”的范畴。过去“私”与“恶”被等同了很长时间,认为“个人主义”是从“私”考虑的;“个人主义”是万恶之源,必须坚决清除。这种“左”的认识和做法进行了几十年,正当的个人利益被抹杀,不正当的个人欲望以“革命”的名义被出卖。于是,人际关系变得日益紧张,你争我夺,勾心斗角。最终导致人心邪恶,社会混乱。
承认“自私”的客观存在,并不是承认它是自然的、合理的、合法的,也不是承认它可以让“自私”任意膨胀,甚至危害他人。虽然不能认为从“自私”出发就必然导致“恶”,但也不能认为从“自私”出发就必然导致“善”为了使人的行为尽可能有益于社会,社会需要各种措施,如教育、舆论、纪律、法律等来规范人的行为,防止人的行为变恶。这是他律和他律的需要。人不可能一直自觉向善。人性中有一种“自私”的原始本性,在“求利”方面,往往本能的想要“多多益善”。所以,不可能有监督。一个人再伟大,也需要监督。没有监督,一个权威的人难免会犯错。因此,一个正常理性的社会必须有健全的监督机制,才能充分发挥他律的作用。
人们可以接受他律。趋利避害是一种生物本能。连单细胞生物都已经表现出这种本能,更何况是作为万物之灵的人。所以社会应该建立这样的机制。让全体公民都知道“行善有益,作恶有害”,“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让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有效一致。
在历史现实的实践中,我从未见过伟人、活佛、圣人是靠“自律”站起来的。而且同时,我还没见过一个“自律”培养出来的清官,也没见过一个“自律”的贪官。真的更正一下,我记得哪本小说里说“一颗善良的心会一天天变小;做坏事的胆子会一天比一天大。”正是这句话更接近事实。
人天生是个人主义者。人天生就是无政府主义者。所以,他律一定要强调!自律来源于他律。没有有效的他律,就不可能有谨慎的自律!
首先,他律是客观现实的需要,人总是通过他律来达到自律。有人说,一天三次自救是自律。我想问:救什么?我想保存的是我的行为方式,以及我的习惯是否符合规范或共性的要求。这个规范和要求就是他律。其他法律由惯例确立,由决策者制定。但自律不能解决文明习惯时,他律必然产生。这样,自律解决不了文明习惯的问题。
人是一种复杂的情感动物,逐利和懒惰是人的天性。在巨大的利益面前,难免不动心,不讲文明。这恰恰是完善法制,加强他律的需要。与他律相比,自律具有逐利性、盲目性和多变性的优势;然而,他律比自律更客观、更全面、更稳定。目前,各地在文明建设中尽力采取各种措施,这些措施可以归纳为两类:一类强调他律,另一类强调自律。属于他律的措施,如制定各种规定、规则、规范来规范文明;开展鉴定、检查、监督和评估活动。这些从外部规范文明的硬措施,对扶正抑邪会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也有助于转化为自律,这是必须的。
其次,他律是自律的保障和制约。实践证明,没有他律的制约,自律只是空洞无力的,他律的缺失使得脆弱的自律机制难以抵御社会的不利影响。文明体系必然会遭到严重破坏。好的制度可以让坏人无法随意胡作非为,坏的制度可以让好人完全免费地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邓小平),强调他律和自律,这是一种无可非议的务实态度。仁是基础,只在乎制度(唐?白居易)。
再次,每个人心目中的文明标准不一样,一个人的自律也不统一,就是不一样。怎么才能把它们统一起来?这就需要我们以他律为准则来给予。文明的危机,这一切都来源于外在的诱惑和不完善的他律。现在我们迫切呼吁舆论和道德约束。显然,只有不断增加他律的尺度,才能保证文明。因此,我们认为他律是形成文明习惯的主要手段,文明依赖于他律。一些思想觉悟较高的同学自律,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抵制诱惑。谁能保证我们的思想不会受到社会上腐朽文化的影响?培养自律能力固然重要,但如果一味强调自律而忽视他律,后果就得不偿失了。自律能力是决定一个人能力水平的关键因素。但作为整个学生团队的建立,没有他律,只靠自律,明显寄希望于理想,寄希望于觉悟,寄希望于自悟。
我们认为,他律与自律相比,更有利于成长,更有利于思想道德的成熟,更有利于自律能力的培养。自律是指一个人的社会道德规范,他对各种法律法规的自学是一种没有监督的自觉行为,而“他律”是指道德法律对个人的约束等等。正是在这两种方式的结合中,社会有效地实现了文明。一味强调自律培养文明习惯,或者强调自律培养文明习惯,既不务实,也不现实。
首先,文明的标准存在不确定性。要知道个体的自律是不统一的,也就是说它们是不一样的,那么怎么才能统一呢?众所周知,方圆离不开规则,文明也是如此。如果没有一个衡量的标尺,怎么判断这个人是否文明?就像今天,我让父母帮我做了一件小事。有些人不认为这是违反文明的,但其他学生是否也有同样的看法?只是我个人的判断标准。其他辩手是怎么定义的?我不知道,我也相信在场的每个人都不可能有相同的评判标准。这个时候我们就会遵循一系列所谓的外力,比如外在的道德标准和法律。因为他律是一个标准,所以也应该时常衡量。论据,当你所谓的自律动机和规范保障都来自于你认为不是主要的他律时,你还能发誓说文明习惯的养成主要靠自律吗?
其次,我们认为文明习惯应该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如果硬要把它们放在个人身上,你觉得鲁滨逊在孤岛上有什么文明吗?文明习惯只有放在社会中才会有意义。在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今天,我们更迫切需要借鉴全社会其他法律来完善各种文明规则,构建完善的文明体系。对于文明的规则,应该以道德的形式固化,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以行政或执法手段惩罚。况且文明不是天生的,是后天教育不断形成的。所以我们认为,靠自律培养文明习惯是脆弱的,只有靠他律才能强化文明习惯。就像一个充满害虫的森林。如果继续下去,明年还能看到郁郁葱葱的森林吗?这个时候,我们就起到了他律的作用。利用各种方法控制病害,只有外部他律,这片森林才能健康发展。
当然,我们今天确实很担心自己文明的缺失,但也不必太悲观,因为我们可以先用社会的基本规范来引导你,规范你的行为。如果你还是不能改正自己的行为,没关系,我们还有法律的终极他律来强制你执行!
是的,我们都希望通过每个人的自律来实现陶渊明的世外桃源生活,但在我们现在的社会,这只能是一个有内在结构的自由王国。然而,它是非常短暂的。它不允许我们花太多时间幻想自由王国的生活。让我们回到现实中来,按照一定的社会规范和法律制度来规范自己的行为,通过他律来促进自身的发展,从而带动整个社会向前发展。
守法是他律的隐形内化,害怕自身利益受损(不是发自内心的信仰)。
斯宾诺莎说:“本能是最好的动机,但也是最危险的向导。
孔董卿博士说:过去的教育强调自律,而我们的小植物在高大全诞生,让合作与融合的精神荡然无存,三个中国人成了蝼蚁。
社会文明是一种社会生活的逻辑,包括认识生活的基本方式、基本价值取向和运行社会生活的基本模式。以上三个要素构成了一个独特的整体,这就是社会文明。
真正的文明是所有人种下幸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