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有哪些及其内容?

1,八月二十九日中英签订的《南京条约》:1842。《南京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该协定于1842年8月29日由清政府钦差大臣焦瑛和布与英方代表蒲定榘在停泊于南京下关河上的英国皇家海军舰艇“高华里”号上签订,标志着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结束。

2.0858年5月28日中俄签订的《环匈奴条约》:65438+。《爱昏条约》是1858年5月28日,俄罗斯帝国东西伯利亚总督尼古拉·尼古拉耶维奇·穆拉维耶夫与清朝黑龙江将军义山在爱辉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使中国丧失黑龙江以北、兴安岭以南约60万平方公里的领土。把乌苏里江以东的中国领土划入中俄* * *管;黑龙江、乌苏里江只允许中俄船只航行;当时,清政府拒绝批准该条约。

3.天津条约:分别于1858年6月与俄、美、英、法签订。《天津条约》是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英法俄美强迫清政府在天津签订的不平等条约。第二次鸦片战争是英法为了进一步扩大侵略特权而对中国发动的侵略战争。1858年,英法舰队在美俄支援下攻打大沽口。大沽堡失守,英法联军入侵天津。清政府派出钦差大臣桂良和华莎娜分别与俄、美、英、法代表签订《天津条约》。

4.北京条约:1860 10—11 10月中旬分别与英法俄签订。《北京条约》是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清政府与英法俄在北京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清政府任命钦差大臣易?作为谈判和签约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