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贾探春“骨肉相分”判词赏析
我聪明又有野心,我出生在末世。清明泪寄江边看,东风远梦。画面中,两个人放风筝,一片大海和一艘大船,船上有一个女人,掩面哭泣。
《骨肉分离》宋:
扬帆三千渡风雨,共投骨肉之家。我怕哭会损害我的老年生活,我会跟父母说休息一下。自古贫穷已定,无离合之机。从现在开始,我们将被分成两个地方,各自保持安全。奴才要还,不要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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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探春虽是小妾,但在十二钗中却排在迎春、惜春、凤姐儿、史湘云之前。贾家四姐妹的名字都可以读作“原叹”。作者对他们的命运感到痛苦;然而,他们中只有三个人,滩纯,被写成一个有才华的非凡的人。她的报复心和才华如何发挥?论诗才,虽不及黛玉、宝钗,但诗社是滩纯首创的。诗社成立后,林、薛、宝玉、湘云、李纨等才频繁聚会,年轻人不以长辈为中心活动的局面开始出现。这只是滩纯组织能力的一个小小侧面。
至于探春,他有个外号叫“玫瑰”。从此不难看出,有一颗不愿任人摆布,始终保护自己的心。只有在四月中旬,他才是最独特的。他带头管理家庭,创办了一个诗社。在查看大观园时,他是最勇敢的。最特别的是他烦宝玉在庙会上买小玩意,都是民间工艺品,有趣的素描。可见他的审美水平极高,对富丽俗气的“无处安放”的瓷器、青铜器(一般为宫廷风格)进行了批判。这些都说明他是个精明、有心机、果断的姑娘,连凤姐和王夫人都怕她,让她有所顾忌。
探春最后嫁到了远方,没有嫁给一个普通人过着平庸的生活,而是有了自己独特的成就。我先把上面提到的放在这里。第五十五回,赵姨娘和吵到了哥哥赵死后出殡的银两。滩纯急切地说,“我是个男人,但我能出去。我会早点离开,建立自己的事业。那时候,我有我自己的理由!”做个解释。当然,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铺垫。80年后,她真的像男人一样走出去了,但这是一种不寻常的走出去的方式。那是一种已经一去不复返的流放式的异地恋。然而,这位美丽、睿智、才华横溢的女性,会在极其艰难的情况下,释放自己的才华来对抗内心的痛苦。
探春最后的结局是嫁到海外消失了。探春的生活方式不是作者的理想。贾探春最后嫁到海外了吗?就是利用前八十回中隐藏的台词和暗示来推断八十回后人物的结局。因为按照通常的学术观点,后四十回不是曹雪芹的手稿,而是高鹗的续集。既然是续作,那就是“假的”。“探佚学”是为了弄清曹雪芹的本意。梁归智先生在探索失落的学习方面做了很多努力。在他看来,探春的结局不是嫁给了“镇海将军系统之子”,而是嫁给了“中国之外的一个小岛国做公主”。这种观点合理吗?第五次,探春的判词配了一张两个人放风筝的图,一片大海,一只大船,图中一个女人掩面抽泣。结论是:只有当你聪明且有野心时,你才出生在末世。清明泪寄江边看,东风远梦。这幅画明确暗示探春要漂洋过海,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漂泊,远离故国。如果像程和高那样,他们只是嫁给了大海,那就与判决不符了。《红楼梦》里分骨肉也是讲探春的:“扬帆过三千风雨,共投骨肉之家。我怕哭会损害我的老年生活,我会跟父母说休息一下。自古贫穷已定,无离合之机。从现在开始,我们将被分成两个地方,各自保持安全。奴隶去吧,不要卷进来。”离家三千里,还是水路。只能是海外。六十三回,“首义弘方群夜宴”,众姐妹在怡红院抽签订酒。酒标上的诗是对每个人命运的隐喻。探春的牌子上有一朵杏花,底下写着“瑶池咸频”几个字。有句诗是这么说的,“红杏栽在云上。”注意:这份合同的赢家将是你的丈夫。”他们笑了...我们家已经有一位公主了。你也是公主吗?”?大欢喜,大欢喜!“探春既是‘公主’,又是去远方的船,远离‘骨肉之家’,除了去海外,没有别的出路。
二十二回,探春做了一个谜:
孩子仰面的时候,清明妆最合适。
游丝断弱,莫向东风怨。
答案是风筝,远远适合在黑暗中探索春天。
这是怎么回事?
“财物扣押”是一个常用的口语词,官书上的用词叫“无记录”——也就是清查登记没收的意思。在贾家真正失守之前,还有很多事情要发生,而不是一下子直线发展,蔓延到最后的局面。首先,袁春死后,滩纯是姐妹中唯一能有所作为的人,有望暂时支撑起危楼。有她在,她可以扭转局势,拯救国家。但她也必须离开她有血有肉的家,不要走远。
探春是玫瑰,香而艳,但多刺,刺激性强。她也是杏花。她打了领主的女婿,娶了某个地方的公主,再也没有回来。她走的时候,是清明节。她在河边为我送行。探春要坐大船去旅行,离别时都很伤心,泣不成声。探春说,这些,孩子都是多想了四遍才敢出头的。因为,当我离开的时候,我可以得到严厉的原谅,家事可以得到保障;虽然我不幸远嫁,但总比财产被查封后进衙门做奴婢强多了。所以我到这里来,希望能尽我所能,保证大家在国内外的安全,以免酿成大祸。在这种情况下,我只能要求父母暂时放弃感情,没有别的路可走!这才是十个字“从今以后,分开两地,各保平安”的真谛,这才是滩纯这位有着非凡大义,舍身救人的“粉英雄”的本色!
回到第七十回,大家都填了柳絮的话。曹雪芹写得很仔细。他写贾探春的歌词,只填上半部分,最后贾宝玉替他续下半部分。宝玉续后半句有一句:“明年春天见。”柳絮一年春来一次,宝玉有个心愿,明年还能再见到。宝玉为什么要写这样一句话?我觉得曹雪芹的用意很明显,因为滩纯前半句最后一句叫“东西南北分离”。滩纯写的这句话,意思是永远的分离,离开后不可能再见面。如果把《全词》看作是滩纯的作品,就相当于滩纯预言他会回来。曹雪芹安排得很仔细。他身体太弱,一时写不出探春,后半段也写不出来。宝玉在后半句写道:“明年春天再见。”,就成了虚无缥缈的幻想,只是宝玉的个人愿望,无法实现。
第七十回结尾写宝玉和女儿们放风筝,探春放了一只凤凰。这本来是吉祥的,但突然飘来一只凤凰风筝,似乎更加吉祥。更奇怪的是,还有一个门扇大小的风筝,听起来像铃铛。这不是更锦上添花吗?两只凤凰喜出望外是个很好的象征。然而,三只风筝最后被绞在了一起,三只风筝被杂乱地收藏起来。结果,所有的线都断了,三只风筝都飞走了,结果情况非常糟糕。
在我看来,这说明滩纯的远亲,表面上看是体面的,但实际上是双方政治较量中相互妥协的产物。借用贾珍第五十三回说的歇后语,叫“柏木为锤——外正内苦。”然后,再想想,为什么一定要画两个人放风筝而不是一个,为什么船上的女人会掩面而泣?象征着休战可能是短暂的,两只风筝随时可能被拧成麻花,线会乱断。第二十三回,探春的灯谜诗,有一句“头发断了就弱”。她结婚这么久,其实可以说她的生活是如此的无力。
在判决书的画中,有两组人送探春。这是什么?关于放风筝的部分也有另一种解读。探春远嫁,家里人要给她送行。
而且,还有两家送探春。为什么?大家都要想一想。贾母80大寿的时候,来了一位南安的老太太。在贾母的生日聚会上,她想见宝玉,要她把他推开。他说的宝玉是什么意思?估计是想向贾家提亲,因为宝玉名气大,来过这里。这再次表明了贾母支持穆氏婚姻的决心。他见不得宝玉,便叫了几个贾府的夫人来看。我想我要给的王子选一个媳妇,但是贾是怎么安排的呢?他叫薛、林、香出去,只叫探春出去,因为前面三位小姐不是贾的,贾家提出找他长辈也拿不定主意。只要把探春叫出来,就相当于直接告诉南安王老太太,这是我们姑娘,我们可以的。直接卖了探春。贾加为什么不叫迎春出来?迎春当时应该是大一点的姑娘,因为二木姑娘迎春身体虚弱,不善言辞。你怎么能要求他做王子的妻子呢?要知道,如果王子继承了爵位,他就是君主,他的妻子就是公主。对于探春的能力,贾甚至把探春叫了出来,就是想从贾家再要一个贾元春。然而,最后,婚姻还是没有结果。为什么?这是他们放风筝时出现的情况的另一个含义。探春放飞了一只凤凰,这是非常吉祥的,但突然一只凤凰风筝漂浮和混合在一起,也就是说,贾加和南王安的婚姻。后来怎么样了?又来了一只风筝,上面有一个像门扇一样大的喜字,听起来像铃铛。最后三只风筝绞在一起,三次收在一起。结果线完全断了,三只风筝都飞走了。这表明权力大于主权。取消这场婚姻。那是皇帝。上面说的我就不说了,那为什么会有两个人送他?因为,虽然探春和南安郡王的一个儿子订了婚,但南安郡王肯定是愿意把一切都交给圣家的,把原来娶探春做媳妇的做法改成了收他做女儿,所以探春才真正有了君主的身份,带到了一个小国和亲戚,贾的身体和脸面,南安县。而且人们都知道贾政已经处于待罪状态,圣者能够允许罪大恶极的家族之女成为君主,发出和平,这也说明了圣者的善良和美德。贾家当然是他家,应该派他去送行。但南安县王家既然改嫁他为义女,也是他父母家,还要去江边送别,就派两家人去送别。探春嫁给了钱,她当然失去了成为南安公主的可能,但如果嫁给了钱皇后的儿子,他就是那个国家的公主了。然而,你必须想象那位公主有多美。漂洋过海,穷就抑郁。做这样的公主,其实是一种放逐。就这样,贾探春告别了风雨飘摇的家,告别了亲生父母,告别了一直与他亲密无间的两个哥哥姐姐。气氛应该是悲伤的。《骨肉分离之歌》中的意境被克服了。
她是一只断了线的风筝,她走了,再也没有回来。芷颜斋在她的扇子诗后,写了一段评语说:“此人若不远行,将来事败,后人不散。太可惜了!”可见,首先,她的远嫁,并不是在贾家惨遭灭顶之灾,彻底破落之后。应该是甄家藏私藏财物罪刚爆发,第一波打击来的时候;第二,她结婚没多久。皇帝用当年藏匿秦可卿罪行的新旧账目,统计了荣宁二宫参与“岳派”叛乱的情况。这时候,应该几乎没有回旋的余地了。但对她应对生活能力的欣赏,让评论界认为,在这样近乎绝望的情况下,如果她不在远方,还能让儿孙不分离。第三,这个批语的语气,让我们觉得“这个人”,也就是探春这个角色,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书中的故事也普遍存在。否则,对于一个完全虚构的故事书,所有的人物都是想象力揉捏出来的,做出这样的假设,可悲可叹。探春,一个杰出的女性,在那个封建官僚社会里,只是一个政治牺牲品,她的牺牲终究没有挽救贾家的衰败,实在令人扼腕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