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认定中创新能力评价如何写
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四个指标进行评价。
(1)知识产权。
要求一类1件,二类5件可以申报。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利人时,申请时只能有一个权利人使用。综合考虑,建议知识产权数量在10以上,成立三年以上的企业最好达到15。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产生的具有使用价值的成果。
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对科技成果进行后续实验、开发、应用和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
证明材料包括证明为有效科技成果的材料和证明科技成果已转化的材料。如知识产权证书、标准文件、检测方法文件、技术规范文件、科学技术奖励证书、成果鉴定报告、科技项目报告、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生产批件、认证认可、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用户使用报告、销售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3)研发组织和管理水平。
企业需要提供日常相关管理制度,如:R&D组织管理制度、R&D投资核算制度、R&D中心成立文件、R&D设备清单、产学研协议、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及激励奖励制度、科技人员激励措施等。
(4)企业成长
财务专家选取企业净资产增长率、销售收入等指标来评价企业的成长性。企业实际经营期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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