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舟裁判员的人数要求和职责是什么?
裁判人数及分工
推荐人的最低人数是:
主裁判是1。
2~3名副庭长
安排记录是1人。
有4个编曲者。
设备检验员1
6名设备检查员(8个通道中的8名)
入住时长1。
8名值机人员(8个航道10)
起点裁判1人
辅助启动器1
招聘了1名员工。
起点6名裁判(8个频道8名裁判)
途中裁判1。
3名裁判正在路上
终点裁判是1。
终点有6名裁判(8个通道8名裁判)。
2名终端摄影师
计时员1人
6名计时员
播音员1~2人
裁判员的职责
首席裁判和副首席裁判
1.领导和分配裁判的工作。
2.根据规章制度,解决竞赛中的有关问题,包括规章制度中未尽事宜,但不得修改规章制度。
3.当裁判的判断不一致时,可以做出最终决定。
4.建议仲裁委员会对犯有严重错误或不称职的仲裁员进行处理。必要时有权停止其职务。
5.比赛中故意违规或干扰、阻碍其他队伍比赛者,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视情况决定被干扰或阻碍的队伍是否参加下一轮比赛或该组是否重新比赛(违规队伍除外)。
6.比赛前检查场地。设备是否符合规则要求。
7.如果天气恶劣、水面能见度低或其他不利条件危及安全,总裁判长有权停止比赛。
8.所有比赛结果必须由主裁判核实并签名。
9.副总裁判长协助总裁判长领导裁判工作。
舞蹈指导和编舞
1.编导负责领导和分配编导的工作。
2.编排记录员负责比赛的编排和预赛抽签。
3.记录每组比赛的排名和成绩,初赛和复赛结束后根据排名安排下一轮比赛程序。
4.比赛结束后,将排名和成绩交给主裁判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