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廉租住房申请流程

法律主观性:

1.廉租房申请条件如下:1。申请人在本市有常住户口5年以上;2.申请人必须是低收入家庭或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收入家庭;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总住房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在其他地方无住房。二、下列情况不能申请廉租住房:(一)35周岁以下单身(含离异)申请人。但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和社会救济孤儿除外;(2)离婚不满2年;(三)5年内转让住房且转让住房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申请转移住房并提供相关证明的除外;(四)领取社会保障金的城镇居民,其拆迁补偿已按照《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政策获得补偿安置;(五)挂靠户口地址不存在或者不是住宅房屋的;(六)拥有汽车或者驾驶机动车的;(七)建设、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八)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经费;(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