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出台大型棚户区改造房票配售办法

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郑州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票安置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了房票配售的适用范围、奖励和优惠政策。如下所示: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中心城区,即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和郑州高新区。

奖励和优惠政策: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的,按照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有关规定计算安置补偿权益后,被征收人给予安置补偿权益的8%作为房票安置的政策奖励,计入房票面值,同时以现金形式奖励被征收人三个月过渡费。

《郑州市大型棚户区改造项目房票安置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房票票面金额为被征收人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的总额,包括补偿权益金额和房票安置政策奖励金额。每项金额的细目应显示在票面上。实行房票安置后,新征收项目原则上不再新建安置房。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