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东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辽东学院,创建于1948,是一所多门类、多层次、多形式的省属公办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办发〔2020〕9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办发〔2020〕23号)精神,经上级批准,学校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结合本校实际情况,

一、申请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近三年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且目前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允许报考。候选人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对中国* * *生产的领导,思想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有关高考标准的要求;

(三)学生可申请与原本科专业属于不同学科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者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的学科门类和本科专业可登陆教育部(www.moe.gov.cn)网站,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二、专业设置和招生计划

专业规程

专业名称

主题类别

授予学位

学费

(元/年)

计划数量

020301K

金融

经济学

经济学

4200

45

101101

护理

医学科学

新儒学

4600

45

120103

工程管理

管理

工程

4100

45

120202

销售管理

管理

管理

4000

45

120203K

会计学

管理

管理

4200

45

130505

服装和衣服

设计

艺术理论

艺术理论

9000

43

020304

投资原则

经济学

经济学

4200

45

020401

国际经济和

贸易

经济学

经济学

4200

45

050201

英语

文学

文学

4600

45

050209

韩语(语言)

文学

文学

4800

45

080701

电子消息

工程

工程

工程

4700

45

注:1。实际招生计划以上级部门公布为准。

2.其中,报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的考生应取得工学或理学第一学士学位;英语专业学生入学后,有些英语课程是用英语授课的。

三、申请程序和资格审查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个人名义报考的,每名考生允许报考2个专业志愿。报考我校第二学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辽东学院招生网(www.elnu.edu.cn/zs/),下载辽东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登记表和辽东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诚信承诺书,并填写相关内容。

(2)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8月24日17:00。

(三)注册申请材料

1.1高等学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扫描件。

2.1高等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扫描件。

3.1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4.本人近期拍摄上身免冠电子照片1张(蓝色或白色背景,295×413像素,大小控制在50KB以下,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电子照片应与报名表中照片一致)。

5.1辽东学院2020年第二批学士学位考生报名登记表和2020年第二批学士学位考生承诺书复印件,打印并签字扫描件(PDF格式)。

6.2020电子版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汇总表。

以上材料压缩成名为“第二学士学位申请材料+姓名+身份证号”的“rar”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ldxyzsb@163.com,主题为“辽东学院第二学士学位+姓名+身份证号”。申请材料一经寄出,恕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高等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韩婷〔2020〕9号)的有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学校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0年8月26日在辽东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审核通过名单及面试相关安排和要求。

四、考核录取

评估安排

1.考核方式:网上远程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逐一参加面试考核。

2.考核内容:由个人综合素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和道德素质考核、专业素质考核三部分组成,分别占40%、20%、40%,满分100。其中,英语专业的考试内容包括英语自我介绍(2-3分钟)和英语朗读。

3.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各专业录取考核通知提前在辽东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本着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学校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结果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在辽东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最终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动词 (verb的缩写)入学和学校培训

(1)被学校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考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详见辽东学院新生入学须知。未经同意两周不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2)学生入学后学校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和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1.录取通知书原件。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3.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原件。

(三)第二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践;

(四)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的教育和管理,按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六、学制与毕业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

(2)具有护理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可在护理相关机构从事护理相关业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不能报考本学位或学历的护士资格证;

(3)凡在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符合毕业条件并按《辽东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要求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名称和学习时间,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的;达不到毕业要求,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且不实行复读制度的,可发给结业证书;

(四)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身份发送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休学的,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在休学当年作为应届毕业生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七、收费标准

1.学费和住宿费按上级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取。

住宿标准:1200元/年(四人间),800或1000元/年(六人间),500元/年(八人间)。

2.学费和住宿费退款方法

学生因故休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在校学习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按月退还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八。联系信息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116号。

联系单位:辽东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政编码:118001。

电话:0415-3789102

学校网站:www.elnu.edu.cn/zs/

邮箱:ldxyzsb@163.com

九。其他解释性事项

(一)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不一致,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二)申请人保证本人申报的信息和申请材料完全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我校未委托任何校外机构和个人组织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训活动。所有与招聘有关的信息以及本招生简章的具体内容由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辽东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登记表

2.辽东学院2020年第二届学士学位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4.辽东学院2020年第二届学士学位考生报名汇总。

辽东学院

2020年8月

附件附件1:辽东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表。xlsx已经下载了5次。

附件附件2:辽东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已经下载了3次。

附录3:高校本科专业目录。doc已经下载了5次。

附件附件4:辽东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汇总表。xlsx已经下载了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