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新的招标政策将于4月1日起实施。

即将进入四月,实名制登记,施工现场人员,新的招标示范文本,以及新的招标机构信用评价标准...即将实施的新规定你了解了吗?4月份还有哪些新规要实施?会对招投标领域产生哪些深远的影响?让我们来看看。

01

从4月1日起,施工现场人员必须进行实名制登记。

近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人员实名制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包含以下四点。

4月1日起,将实现实名制登记。

20265438年4月1日起,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监理单位、劳务企业的项目经理必须纳入实名制管理范围,对施工人员的技能等级、联系方式、银行账号等进行修订完善。

输入工作必须在5月1之前完成,2021。

需要实名制登记的人员包括以下人员:

总承包和分包单位的管理人员(包括八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相关持证人员的证书类别、证书编号和有效期);

临时工也要纳入实名制管理。

实施每日出勤

全省住房建设和市场基础设施项目要严格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实行日常考勤。

考勤记录将作为各地监管建筑市场行为、核实管理人员是否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其中项目经理、总监每月考勤记录不低于70%。

严格执行“四项制度”

各地要按照三个“100%”要求,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即实名登记制出勤率100%,工资专用账户开户率100%,总承包商委托银行代发工资100%,严格执行“四项制度”。

重点检查总承包商委托银行发放工资、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考勤等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纠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对于工资数据无法与省市实名登记系统平台对接或工资数据无法准确反馈的银行,应停止其在当地开立工资专用账户的资格。

严禁总包单位将农民工工资直接委托给分包企业和劳务企业,严禁将工资直接发给班组长。工资必须由农民工本人确认,通过银行直接发放到农民工银行卡上。

促进信息的享受和应用。

今年将推进与劳动监察部门实行“一案双查”机制,与信访部门开展投诉案件信息对接,与公安部门进行人员信息比对确认,推进安全教育、人员资质等信息共享。

02

招标文件中有新文本!4月1日起实施。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官网信息显示,在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的领导下,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组织编写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T/CHSLA 100004-2020)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T/CHSLA 100005-2020)。

两份示范文本,以期为园林绿化市场参与者提供有法可依、规范严谨、方便易用的示范文本。2021,1四月实施。

据悉,此次发布的两个示范文本,有效解决了2065438+2007年4月园林绿化资质被取消以来,如何编制一份优秀投标文件的问题。

两个示范文本的制定和实施,与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发布的团体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范》和《施工企业信用信息及评价标准》一起,构成了一套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场标准体系,将系统引导和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场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推动园林绿化行业高质量发展。

03

4月1起,包含中标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综合信用评价

近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福建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办法》,以完善福建省招标代理机构信用体系,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市场秩序。

该方式不再要求收集奖励信息,收集将于3月31,20265438停止。

2021 4月1日前生效的奖励信息和不良信息将继续使用,直至有效期届满。

本办法自20265438年4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综合信用评价暂行办法》(闽建[2017]24号)同时废止。

主要修订内容

(1)鉴于增加了对招标代理机构入场行为的考核,将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考核实施单位。

(2)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评价和调整由六部分组成:其得分、业绩、员工培训、不良行为、结果质量、准入代理行为。

1.成绩:满分40分不变。除按代理项目数量计30分外,按项目类别增加中标分值(即货物和服务项目、建设项目中标分值各为5分)。

2.从业人员培训:取消了各类通报表扬的奖励信息点,但取消招标代理资格后,加大了对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引导企业加强从业人员素质建设。

3.不良行为:一是细化通报批评的具体项目和分值,住建部门。二是删除了通报批评、某省行业协会、未按要求报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等指标。第三,代理机构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和控制投标价格的过程将在评标中受到处罚或处理。

4.成果质量:优化评价指标,适当降低成果质量扣分值。

5.入场代理行为:这是一个新项目,各地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开标评标行为进行评估。

(三)支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选择信用良好的招标代理机构。重点监管信用排名较低的招标机构;对于排名靠前的,减少监督检查频率。

04

从4月10开始

禁止抽签或摇号确定中标人。

浙江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明确禁止抽签、摇号确定中标人等亮点,并于2021,20210年4月起实施。

《意见》在浙法正[2065 438+04]39号的基础上,保留6条,删除9条,修改20条。合并后,保留和修改条文为21,新增18,占39条。

1.第9条与删除有关

比如原来的投诉处理、异议答复时限、最高投标限价的设定等条款与上位法的规定重复,这次都删除了;

删除了《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已删除的招标代理条款;删除了与上位法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只能推荐1中标候选人的规定。

因为我省招标投标领域企业信用报告相关制度已经废止,相应条款已经删除;

此外,还制定了《浙江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处理办法》,故删除了相应条款。

2.修订后的第20条

比如,为了更好地实现减少环节和材料的目标,落实最多跑一次的改革要求,对第一条进行了修改,招投标审批(核准)和项目审批(核准)同步实施;

为促进全省招标规则的统一,在原第六条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建立全省统一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制度;

为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对原14项业主代表人数限制进行了修改。

3.增加了新条款18。

比如,加强事前公示,引入社会监督,在省重点项目多年试行的基础上,推广备案前公示制度(第二条);

为落实整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任务,减轻市场主体负担,防止招投标市场碎片化,建设统一的市场主体库(第五条);

为落实招标投标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限制部门和地方随意发布地方保护或行业壁垒的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的文件目录管理(第六条);

为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保证项目顺利进行,提高招标效率,鼓励和引导招标人运用民事手段抵御投标人违法行为对项目建设的影响(第二十三条);

为打击电子招标环境下新形式的串通投标,增加对串通投标的认定(第二十六条);

响应长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的国家战略要求,探索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合作(第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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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投标改革,江苏、广东、宁夏等地此前也已下发通知,严禁抽签摇号确定中标人。

江苏:2020年6月65438+10月1日起,《关于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意见》实施,明确“招标人不得以抽签、摇号方式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人。

广东:从2009年3月1,2065438,《广东省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2019年2月1日起,《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正式生效。提出“资格预审、评标或以抽签、摇号等方式确定中标人。”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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