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的经济适用房四期在哪里?

宁德市第四期经济适用房位于宁德市霞浦县松岗街道。申请家庭成员须具有宁德市区(即胶南、胶北办事处、金瀚乡、城南镇、东桥管委会)常住户口,且至少有一人落户满2年,在市区工作生活。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指建筑面积)以下(含15平方米)。家庭年收入小于等于6万元。第一批获得计算机摇号选房资格,但未获得保障性住房的城镇居民,属于审核对象,其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也应符合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