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来说说对Shin band的评价。

转自-※广阔天空※Shin band ES Club/new Club/Club home . aspx?id=1184

dj出身的阿信?

如果我大胆地自称是一个成功的音乐人,开始讲述一个充满传奇血泪的台湾腔阿信的奋斗故事,人们不会相信故事会从一个只有两岁的天才dj开始。

两岁的时候,我真的有这种特异功能。在家里的黑胶唱片上,我总能找到第一个音符的开头,并正确地演奏出来。是不是注定我一辈子都要吃音乐?答案是否定的,在高中之前。

记得小学有一次想加入学校合唱团,老师让大家做声乐练习。我一开口说话,声音总是很奇怪,和所有同学的声音都很不一样。试了几次,老师让我不要再唱了,因为声音不太和谐,我当时甚至有点烦。我忍不住暗暗骂那些能进合唱团的同学。我当时并不知道自己的嗓音真的很特别,自然很难和当时同学的童声融为一体。

我家唱歌很难听。父亲以前只会唱一百零一首台湾老歌《中山北路走七遍》。走到哪里都只唱这首指定的歌,而且只唱了两句,然后就一直重复这两句。妈妈会唱很多歌,但是她可以从头到尾换三个调,按照心里的音乐走来走去。最后大家都听不出她唱的是哪首歌。我妹妹的声音也很难听。我担心她幼儿园的孩子怎么受得了唱歌课。所以我姐经常抱怨我妈把她唱歌的嗓子都给我了,她怀疑我哥在这。不然我们全家怎么会唱成那样,却生了一个唱得这么好的儿子?但是自从我放了电影,我爸妈就把整张专辑的歌都学会了,还很努力的帮我放歌。

对他们来说真的很难。

(一)小学暗恋

因为搬家多,小学一个人换了三个学校,但一直都是班里第一。

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已经读完了老庄小学和南岗小学,然后转到了最新的湖师小学。南港的小学我几乎都读过。而且我到胡适小学的时候,学校刚刚成立,校区直接从四年级开始,没有一、二、三年级。

我五年级的时候暗恋隔壁班的一个女生,采取行动跟着她回家,甚至写情书,但是最后都没有追到她。她被别人赶走了,让我很难受。

孩子的恋爱总是遵循适当的步骤,比如先了解对方的动态,调查她家在哪里,每天去哪里上学,我怎么走着去和她在路上“不期而遇”?虽然我现在记不清她的脸了,但我还记得她住在一个村子里。

(二)大同百货的诱惑

20年前,我还是一个12岁的初中生的时候,我忘了我为什么生我妈的气。我决定偷了我妈放在桌子上的两万多块钱,和两个朋友一起离家出走。我们一大早就买了强子最豪华的火车票,从台北一路坐火车到高雄。目的地是大同百货大楼上面的游乐场,我们三个人说好好玩的。

我们三个还是孩子。当我们看到火车小姐推着满满一车零食的时候,我大方的给了巨款:全部!买了一车各种各样的东西,一路吃到高雄。火车到达高雄的那一刻,朋友恨不得火车完全停下来。他站在门前的扶手旁,准备下车。他一看到平台,就兴奋地跳了起来。结果火车的速度让他站不稳,手里拿着满满的零食在站台上打滚,零食掉了一地。那画面太搞笑了,现在想起来都忍不住笑。

到了高雄,我们找到大同百货,爬到顶楼游乐场玩个痛快。孩子有钱了,很难抗拒任何游乐设施的诱惑。玩了几轮,我意识到自己的钱好像越来越少了,于是带着紧迫感开始规划未来。

我把两个朋友放在游乐场,自己在街上走了一圈,问了几个有“学徒”告示的地方,希望能找到一份扎根高雄的工作。老板觉得我是国产生,年级那么小,而且那天刚从台北下来。我怎么会蠢到雇佣我呢?于是我问了几份没有希望的工作。后来我灵机一动,想到我们可以卖口香糖,就用剩下的钱买了一些绿箭口香糖,然后回大同百货找我朋友。他们三个去当时高雄最热闹的地下街门口卖口香糖。

我们卖一块口香糖十块钱,很多人觉得太贵了,但是有两个二十出头的好心女孩来帮我们卖。他们说他们是花莲人。我到现在都不记得他们的名字,但那份善良还是让我相信世界上有很多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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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n band自传相信摇滚可以永生——阿信

就这样,我们在高雄过了一天,晚上饿了,就吃火车上买的那堆零食。本来我想睡在地下街,过一夜就好了,但是地下街的巡警发现了我们,把我们赶了出去。

然后我们在高雄街头闲逛,逛到了高雄奶王附近的爱河。我们遇到了一个非常凶猛的流浪汉。他拿走了我们身上仅剩的太阳饼,给了我们石头,以为我们身上还有钱,想把他们都抢走。我们打不过他,于是分三路逃跑,去了另一个开放的社区活动中心躲起来。我们发现里面全是无家可归的人,就和大家一起在那里睡到天亮。

但是当我们早上醒来的时候,我们发现所有无家可归的人都在盯着我们。起得很早的阿伯也很关心我们在这个无家可归的国家是怎么结束的。看到我们三个这么小就在街上游荡,而且很脏,他就报警,让警察过来把我们带走。当然,警察也通知了我们三个人的父母来取回,结束了一天一夜。实际上,我那时也想回家。

回家后,父母一句话也没说,既不打我,也不骂我。但是那两个同伴很痛苦。他们的一个朋友是军人的家人。爸爸把他吊在阳台上揍了他一顿。太悲惨了。他初中毕业后,签了一份为期十五年的当兵合同。现在他可能还在部队。

过早独立生活

十二岁那年,我翘家去高雄玩了一天一夜。我爸妈没有骂我不正常,只说,以后不要这样。我觉得可能是他们觉得男生要独立,希望我尽快培养独立生活的能力,所以让我十五岁就搬出去住,让我打零工来照顾我的生活费和房租。

由于我的素描、国画、水彩画都很好,我在国内中学毕业后考上了中正高中的美术班,但我并不想学习,而是根据自己的兴趣去了华钢美术学校。起初,我在华钢学习戏剧,主修灯光和舞台设计。后来因为喜欢音乐,转了音乐专业,主修声乐,辅修钢琴。

当时,华钢的校风保守,严禁学生参与言情工作。只要他们被发现在电视上唱歌和做广告,他们就会受到校规的惩罚。此外,女学生不像现在的华钢女孩那样多姿多彩。但当年我还是打破校规涉足影视圈,和几个同学跑去打智多思的广告。黄韵玲是主角,我在广告中把奇多输给了黄韵玲。广告播出后,学校知道我被记大过,结束了我短暂的演艺生涯。

当我在华钢的时候,我非常“热爱”学习。我从三年制学校毕业进入六年制,期间休学一年,一直交五年学费。因为学费太贵,我不得不打工赚点钱来补充额外的学费。幸运的是,我的表弟出现了,并把我介绍给了pub的表演世界。

当我的表弟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时,他在赵传红十字管弦乐团担任键盘手。看我对音乐很感兴趣,他带我去酒吧表演,发现我唱得不错,就给我安排了一场正式的演出。那时候白天上课,晚上在钢琴酒吧唱歌到半夜。太累了,上课打瞌睡,但是积累了很多表演经验。转眼间,表哥现在已经是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了,但还是很摇滚。

那时候年轻人爱去酒吧,爱去舞厅跳舞,所以我经常出入流行的舞厅顶楼,但不是去跳舞,而是去当服务员上菜。《阁楼》有很多花样,比如午夜打开屋顶的天窗,在台北引起轰动。那里上菜不容易,因为老板设计了一套怪异的制服。上身是带垫肩的银色外套,下身是绿色裤子。到时候所有服务员都要一手拿着盘子跳舞,真的很尴尬。为了赚钱,我也豁出去了。

十七岁的时候想出道,那是可以当偶像的年纪。我特别拍了一张v8自拍,还跳舞了。发现自己太高了,跳不了舞,于是当场决定不去某歌舞团做偶像艺人,坚信做一个有唱片的歌手才是自己应该走的路。

18岁,1988,我和同学参加了雅马哈第二届流行音乐大赛。汤姆·张是第一个冠军。我和我同学组的学生band一路进入总决赛,也是总决赛唯一的业余组。其他选手都是专业乐队,所以能在决赛表演真好,在这次比赛中,我遇到了迈克尔。迈克尔的乐队也获得了那一届的“最佳团体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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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Shin band自传相信摇滚可以永生——阿信

当时音乐圈最流行的唱片是可录的。圈里最有名的老师陈福明,大概觉得我还不错,特别帮我试镜。本以为自己要红了,收到军籍单却不得不参军。等战士们回来,发现可记录的记录已经结束,而且是十四年后,他们才真正出版了自己的专集。

以我在pub的唱功,当兵应该能加入艺术队。新兵训练的时候,艺术团确实来招队员了,挑了好多人,就剩下我和另一个兵了,于是决定抽签选人。我的运气应该从此走下坡路了,因为铁桶里只有两个球,一个是白的,一个是红的,我和另外一个人就当普通兵,一个是艺术队。还好我会先画,有选择权。

摸着盒子里的一个球,我想了很久,但还是放下了,拿起了另一个球。结果我拿出来一看,是个白球,说明我没有选美术队,也不知道第二天就要被分配到金门服役,真是天壤之别。由于战场遥远,消息不便,唱片发行无望。

退伍后想过转行,因为一直对餐饮行业比较感兴趣,在一家川菜馆当学徒。但是洗了整整一个月的碗,我决定回归音乐,把做饭当成一种兴趣。

(4)热门歌手

二十二岁时,我在台南的一家小披萨店开始当歌手。那家店的店面和必胜客差不多,不像是演出场地。观众在吃饭的时候,我在唱歌,感觉更像餐厅。但是场地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会唱歌,我又开始了我的歌唱生涯。在同一家披萨店演唱的音乐人还包括后来非常流行的动力列车。

当然,我想回台北唱歌,因为酒馆的圈子很小。只要有好的表演团体出现,口碑传播快,省内的酒馆都会发出邀请。但是十年前,我的表演风格被一些酒馆拒绝。比如台北有名的EZ5,感觉我和他们调性不太协调,但是我不在乎。这家酒馆不能唱,另一家酒馆还能唱。当时台北的酒馆很红火,很多香港人都来表演。就是在那段时间里,我认识了小华、汤米和迈克尔。没想到七八年后,EZ5的老板开出天价让我过去唱几首歌,那种实力证明一切的感觉真的很爽。

因为都是同事,所以经常聚在一起喝酒聊天。tomi的普通话很难理解,我总是要花很长时间才能理解他说的话。印尼华侨小花,普通话说得很好。他总是喊:我们一起出唱片吧。没想到,用了九年才实现一个笑话。

这个酒吧生涯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很好的训练。大家在里面学了3000多首歌,即兴创作默契十足。但我更多了解到的是,这个社会是现实的。

我会在酒吧里遇到各种各样的客人。我见过太多客人喝醉闹事的场面。一般酒馆都会请保安。如果有事发生,除非事态严重,否则会很快得到控制。我见过几次喝酒的人互相不爽,用枪威胁对方。这时候我们当然马上找个岗位躲在舞台上。毕竟子弹不长眼,要小心。

也有客人在酒馆里莫名其妙地对骂。两边十几个人,摔杯子,拍桌子,气氛很火爆。但这个时候,如果看起来不太危险,我们就继续唱,因为如果现场安静下来,那就更尴尬了。

在酒吧散步和唱歌期间,我去过台北、台中和高雄。渐渐的,各地的老板都知道我唱歌很好听,可以活跃气氛,吸引客人,但是都知道我很不稳定。我可能今天唱了,明天就消失了,这对培养忠实客户没有任何帮助。期间会因为在一个地方待不下去了而在台湾省四处游荡,大部分都和缺钱有关,而且敌人越累欠债越多。

那时候我脾气很不好。有一次高雄的一家酒馆给了我一张票,邀请我去南方跟团唱歌。报酬也不错。到了现场,感觉音乐很难听,所以心情不好。唱完之后,我故意把话筒掉在地上。观众看到我的动作都觉得很激动,觉得我和国外摇滚组合的主唱一样高,所以反应特别激烈。我也觉得很爽很high,但是下台后其他组的保镖把他们拖到外面打了一顿,钱被扣了。

现在想想都觉得好笑。我当时就想,‘这首歌就应该这么唱’,因为涅槃的歌唱起来,主唱总是最后把乐器砸了,而我倒了,反而被打了。我忍不住嘲笑这种具有讽刺意味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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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Shin band自传相信摇滚可以永生——阿信

涅槃乐队的主唱柯特·科本对我影响很大。他在走红后自杀了。在他的一生中,他讨厌那些每天不断出现在电视上的所谓“流行音乐超级明星”。他经常看电视,看到大火,愤怒地拍电视。但是有一天,他看到自己出现在电视上,成为了一名流行歌星。突然发现自己是过去最讨厌的人。因为受不了这种讽刺的发展,我开枪自杀了。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非常不开心,深受这场悲剧的影响。那时候一直有拍电影的可能,但每次失望的时候,我都想了一百多遍,是不是要一辈子在酒馆里唱歌,一辈子在电视上看那些唱歌不好听,没有音乐理想的人,这样才能红起来。

一想到库尔特的故事,我就忍不住对着电视咒骂,然后抱怨生活太不公平,但是因为我还没红,没有理由成为开枪自杀的库尔特。每天都处于这种不平衡的情绪中,感觉自己得了抑郁症,整天走下舞台都不想和人说话,变成了一个怪胎。

(5)朋友吃的火锅店。

流浪了很久,还是想安定下来。在台中唱歌的时候,我很认真的想安定下来,在台中待了四年,拼命的赚钱。每天晚上10点开始唱歌,然后是两个小时的民歌表演。我一天要表演六个小时,成本600元一小时,一天收入3000多元。唱了最后一个小时,天亮了。

这么努力的唱歌真的可以省点钱。我一直很喜欢给朋友做饭,看到他们满意的脸,很有成就感。于是我赚到钱后,和几个朋友合伙在台中开了一家涮涮锅火锅店,占地很广,装修也很豪华。总投资差不多两百万,名画都放在店里,搞得像个美术馆。

我有很多朋友,所以开新店当然要请朋友吃饭。后来朋友继续支持我,我也不好意思让别人出钱。店里每天看起来像是婚礼,吃火锅配威士忌也不代表我收入丰厚,因为很多东西都是我买单。

每天晚上,我还是会去台中的几大酒馆表演。我不在店里的时候,朋友负责看着。

有一天我在台上表演的时候,看到我朋友居然来了酒馆,下了台问她为什么不理店家。她说商店被砸了。我急忙跑到店里去看,里面漂亮的玻璃碎了一地。朋友说,当时几个大男人来吃个饭,然后不付钱,无缘无故找店家的茬。她没有办法阻止,只好关店找我帮忙。

以我当时的火爆脾气,当然想把这个账要回来,但是因为找不到头绪,不知道这些人是从哪里来的,也不知道他们是想要保护费还是同行眼红,就警告他们我的火锅店是台中装修最好的,因为生意竞争难免会有冲突。我知道这些人肯定会再来。

后来这些人又出现了,我正好在店里。他们四五个人一看到店里的菜单就张嘴了。“菜单上的东西都来了!”有人这样点的时候,我立刻感觉到了对方的敌意,偷偷对朋友说,把东西准备好,一会儿就要开战了。

果不其然,菜一上来,对方就把热汤火锅的桌子全撤了。我拿着棍子,朋友拿着菜刀冲了出来。我们四五个朋友很壮,都冲上去打人,对方却把我们吓傻了。当时我的性格就是报仇必须要付出,一定会讨回公道,自然给了他们一个教训。

然而,火锅店的生意越来越差。可能客人觉得店里暴力冲突频繁,宁愿去别的地方吃饭,也不愿意在我这里买风险。最后他们关了半年摊,亏了不少钱。我继续唱,唱得更卖力,因为除了穷,还抹了一笔债。

为了赚钱,在我离开台中之前,我曾经在台中的星期五牛郎店唱歌。嗯,是三个人的小乐队。有时我会弹钢琴和打鼓,但那只是简单的唱歌。唱歌的时候,我会拿着无线话筒走到嘉宾面前,问他们想要什么歌。唱完之后会奖励客人一杯酒和两三千元的小费。只要他们喝了酒,他们就能得到小费。那时候我太穷了,小费也是一笔丰厚的收入来源。

但我出道后,这段经历成了杂志挖掘内幕的焦点。他们以为我是牛郎店的女牛郎。但其实说白了,我那时候太胖了,根本没资格当牛仔。后来牛郎店红极一时,频频被警察抄,然后就倒闭了。收入锐减,生活无法继续,只好再次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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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Shin band自传相信摇滚可以永生——阿信

(6)在阳光下穿皮衣。

我去了高雄一年。严格来说,当时是没有收入的。我不敢在酒吧唱歌,因为我有太多的敌人,不能随便出现。那时候不再想唱片,放纵自己大吃大喝,吃得更胖,就更没自信了。我不相信我这辈子会拍电影。

记得有一次朋友知道我在高雄,拉着我去垦丁唱《春呐喊》。那是上一年最重要的摇滚盛会,全国几乎所有的乐团都会去那里唱歌,比谁把场地搞得最热。

我和我的朋友们觉得我们是一个摇滚组合。皮衣当然是最有摇滚味道的,所以我们都同意穿皮衣、皮裤、皮靴下垦丁。结果到了垦丁,我们热得快要哭了。唱完第一场,所有成员都跑到外面的路边摊买了t恤和短裤,然后脱下靴子赤脚上台。第一场唱硬摇滚,第二场换成适合海边的雷鬼,再也不敢在阳光下摇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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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外交

外交是台北最古老的团体。成立至今快二十年了。每个唱pub的歌手都会觉得,如果能加入外交,那就太刁了(这个刁我打不出来)。《外交》主唱之一的基思·斯图尔特(Keith stuart)不仅是一名歌手,还是圈内著名的制作人。我知道他很优秀,我也一直想向他自荐,但是他根本没有时间和我说话,也没有听过我唱歌。

在高雄最苦的日子里,有一天下午突然接到一个奇怪的电话,是外交合唱团团长崔克全先生打来的。

“崔老师,什么事?”我恭敬地说。

“我们的主唱已经走了。我听说你唱得很好。有没有兴趣回台北发展?”

“有多急?”我礼貌地说,但实际上我想,“你在开玩笑吗?谁会不感兴趣?”

“今晚!”

于是我立刻搭车回台北,加入了外交合唱团。

那天晚上,我回到台北,第一次成为外交团的主唱。这也是凯斯第一次听到我的声音。

连续唱了一周,下了台,在喝酒。凯斯终于忍不住了。他找到我说,“阿信,你想和我们签合同吗?”(他是外国人,但中文说得很好,所以还是回头看-)(省略号是台湾省符号。

我和keith做志愿者已经一年了,当场感觉好爽!

他说他在台湾省待了十几年,从来没听过有人这么唱摇滚,音域这么广。他说家里有很多歌,但是没人会唱,想让我试试。我唱完之后,每首歌都符合他的要求,他听得好开心。从此我们一拍即合,成了命运的同体。

我在外交合唱团待了两年,这段经历对我影响很大,因为Shin band第一张专辑的制作人keith是组合中的另一位主唱,而外交键盘手ringo是专辑的另一位制作人。当时大家聚在一起,聊到以后要做的专辑。

唱了一段时间后,我和keith、ringo把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了专辑上,经常没时间唱外交。后来我觉得这样下去不是办法。管弦乐队总是找不到替代主唱,所以我们自动退休了。当时,另一位主唱戴爱玲正在和基思一起制作新专辑,他们一起离开了。

《外交》一下子损失了三个主唱和一个键盘手,但在补足人力后,依然是台北最有经验的乐团,屹立不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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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忘记加盐的可怜咖喱饭。

基思为了音乐梦想创作了很多音乐。和他合作后,除了外交演出,还经常和其他乐团的迈克尔、小花、托米一起即兴演奏。每个人买一瓶威士忌,迈克尔打一些鼓,然后把它们搭配在一起,创造出更有创意的方式。一首歌可以从晚上八点到早上六点写完,写作速度可以说是极快。

虽然和你谈了很久拍电影的事,和滚石签了三年的合同,录了几首歌,但是没有下文。当时滚石只想出我的个人专辑,但不知道为什么,我花了很多钱的音乐却一直没有出,但我一直很感激滚石的段钟潭先生。

这期间除了晚上唱歌,也想过怎么多赚点钱,因为真要拍电影,一时半会儿也演不了。这是很多pub的歌手害怕出唱片的主要原因,因为准备期不能上班,经济会马上从有收入变成没有收入,风险很大。所以除了表演,我中午开始卖咖喱饭,赚更多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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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Shin band自传相信摇滚可以永生——阿信

我做菜一直很自信,也练过自己翻锅炒菜的技术。虽然做咖喱饭看似简单,但我个人还是根据菜谱开发了新口味,买了几个又大又深的锅,买了个快锅,用真正的木桶煮米饭。一次做三四百人吃的咖喱,放一夜,等到肉入味了,再放在炉子上加热,推到路边卖。

我摆地摊前后卖了一个多月的咖喱饭,还自己设计了奋斗青春的装扮,就是无袖背心配短裤,脖子上挂着一条毛巾,甚至让我看起来很吃力。

第一天,我推着手推车出门,心情很高。我不知道把它放在哪里。我把它推到街上之后,就起来想管它!我在十字路口!然后就在巷子出口,最拥挤的路上卖了。旁边的商家都跑出来指着我。他们非常关心我在那里卖什么,是否会影响他们。然后警察骑马过来巡逻。我不知道如何应对无证经营。我不知道该不该撤,但没想到警察假装没看见我,就从我身边骑过去了。

开业第一天,只卖出了几份咖喱便当。我把满满一壶咖喱和一锅米饭推出去,然后把一锅米饭和一锅咖喱推回家。好在咖喱饭是一种卖不出去的东西。因为隔夜的咖喱饭里放了胡萝卜和猪肉,会产生化学作用,让猪肉变得更软更美味,所以第二天的咖喱比现在做的咖喱更美味。我一般都是一次煮两锅,一锅接一锅的卖。如果今天卖不完,明天可以继续卖。不会担心一夜变坏,失败的风险比较小。

有了第一天的突破,后面就变得容易多了。第二天,我继续往同一个地方推,放心地在那里卖。而且我还订了一个塑料透明盖盖住咖喱锅,这样可以看到里面的材料,隔绝路上的风沙。后来客人也知道我会去,135的咖喱是泰式咖喱配椰奶,246的咖喱是日式咖喱,每天都有青瓜片当配菜。

接下来,为了避雨,我还做了一个雨棚。我正准备在旁边摆个小桌子的时候,警察来找我了,于是我后面的跨国咖喱连锁店的计划就停止了。

体能是边唱边卖咖喱饭的最大挑战。每天唱完歌回到家,凌晨拿起菜刀切洋葱煮土豆,需要很大的意志力。有时候喝醉了觉得有创意,就加了奇怪的调料,第二天再卖。

没过多久,我和keith就因为太过疯狂地想出一张唱片,以至于忽略了专职外交合唱团的表演工作,于是我们最终把外交留给了另一位制作人ringro。没有了外交的稳定收入,咖喱饭成了我唯一的收入来源。

虽然当时运气不好,但咖喱饭生意一直不错。我摆摊的基隆路和信义路周边的餐馆都不便宜。对面鲁肉菜馆卖的咖喱便当,75元。我做的咖喱饭配洋葱土豆泥椰奶真的很好吃,而且是真木桶煮的。只需要40元,相比之下真的很便宜。

所以刚开始摆地摊不久,附近的上班族就排着队来买,有时候还有大户人家。他们一开口就说他要二十份盒饭,还说要去隔壁便利店买饮料,一会儿过来拿。而我,一个人的店,忙得顾不上伺候眼前的客人。他买饮料的时候,二十个盒饭都装不下。幸运的是,那些排队的上班族和女孩们还没来得及应付,就已经好心地伸出了援助之手。

我的商业风格是休闲,烹饪和销售也是。因为他们忙着装盒饭,根本没时间收钱找钱。他们要求客人把钱放在桌子上,如果他们需要兑换,请自己动手。

有时候米饭吃完了,我会厚着脸皮去附近的自助餐厅买米饭配咖喱。好几次之后,我自己想想,因为我不能用便宜的盒饭抢他们的客人,从他们那里买米抢他们的生意也不好,所以米用完了就关摊。俗话说,咖喱越重越香。

当时住在基隆路附近,后来卖了。我失去了外交业绩和收入,失去了爱情和抱负,失去了工作。我做的咖喱饭经常忘记加盐,但还是卖完了。忘记了加盐的咖喱饭,反映出我对生活失去了兴趣,对什么都不太在意。

一个下雨天,我穿着雨衣,推着一盆米饭和一盆咖喱出来,上面放着一盒刚自己切的黄瓜[片]。下雨了,路很滑。结果,手推车在人行道上倾斜了。大雨中,我的锅翻了,上面的黄瓜滚了一地。饭盒也掉进泥里弄脏了,卖不出去。我弯腰捡起这些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