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公积金贷款金额

第一步:先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比如申请条件,准备材料等等。第二步:准备材料。如果符合贷款条件,首先要准备:买卖合同、房款收据、夫妻身份证、夫妻户口本、结婚证等相关材料。具体请参照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的规定。第三步:向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交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和材料,结合材料和申请表对住房公积金进行初审。审核的内容包括:贷款资格、额度期限等。如果申请人的资质、贷款金额、贷款期限通过初审,将向您发出抵押物审查评估通知书。第四步:申请人持本通知书到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房屋进行价值评估。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第五步:持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到公积金中心。如果评估价格与您的贷款金额一致,将出具《住房资金管理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书》。第六步:办理担保手续;第七步:签订借款合同;第八步:在规定日期内到公积金管理中心银行窗口取款,领取银行回单。

一、公积金补足流程如下:

1.银行网点可以直接办理的支付业务;

2、必须是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批准的补缴业务;

3、审批流程,属于银行网点直接办理逾期业务的,经办人员应严格遵循业务操作流程。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的,由管理机构的职能部门负责受理。审批程序如下:部门经理初审,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

二、公积金缴纳所需材料:

1.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充书》,以下简称《补充书》。

2.单位应当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还款清单》,以下简称《还款清单》,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一份由单位留存,一份由管理部留存。

3.逾期付款的原因需单独说明,并以逾期付款方式填写单位公章复印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已经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六)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注销。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没有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计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