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西区小学入学要求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以户籍地址和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实行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
(一)实行新生批量注册。
每个学校的招生分两批注册,分别是大亚湾户籍学生和非大亚湾户籍学生(即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公办学校学位充足或没有民办学校的街道可合并成一批完成报名工作。
1.大亚湾注册学生
(1)报考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为7月14日至7月17日。报名地点设在公立学校的校园内。
(2)大亚湾户籍学生分为以下四类,具体顺序如下:第一类是学区内“双证”(户口本、房产证)齐全;第二类是学区内户籍但没有学区内房产证;第三类是街道户籍在学区范围内有房产证;第四类是大亚湾户籍(指辖区内街道外户籍),居住在学区内(以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学区内首张发票为准)。
(3)需提供的证明材料:①户口簿;(2)房产证明(二类情况需提供学区内居住证明);③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小学一年级);(4)儿童预防接种证(小学一年级);⑤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核实登记的计划生育证明只是配合计划生育登记,不与小学入学挂钩)。
(4)本批次入学的适龄儿童,相关证明材料经核实属实,符合入学条件的,在报名后一周内发给新的入学通知书(或电话告知家长入学情况)。
(5)录取本批次后,如招生人数已超过该校当年招生计划,学校不予注册录取下一批次。
2.非大亚湾注册学生
(1)报考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为7月23日至27日。报名地点设在公立学校的校园内。
(2)非大亚湾户籍学生采用积分制入学。入学办法参照2014《大亚湾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申请义务教育初年级入学办法》执行(见附件)。
(3)对于本批次录取的学生,学校根据录取第一批次学生后剩余的学位数量,按照积分高低确定录取对象。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表
(1)7月4日至6月5438+03日,各小学向社会公布2014秋季一年级招生计划。
(2)7月14日至7月17日,各招生学校收到家长提交的第一批学位申请材料。
(3)7月22日前,对第一批学位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或电话告知其入学),公布各校剩余学位数量。
(4)7月23日至27日,招生学校收到家长提交的第二批学位申请材料。
(5)8月1日前,审核第二批学位申请人材料,根据分数确定招生对象,并向录取学生的家长发出新生报到通知书(或电话告知家长录取情况)。如有平局,学校现场抽签确定招生对象。
参考链接:/Article_68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