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哪里申请安置房?
1,申请报名
购买安置房的申请人首先携带申请所需的全部材料到街道办事处申请购买安置房,并在7个工作日内到安置房所在街道办事处完成安置房申请登记。
2.究底。
街道办事处对安置房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核实,对符合购买安置房条件的无房家庭进行登记。
3.初步资格考试
区房改办应在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街道办事处上报的安置房购买对象资格的初审。
4.辖区内的宣传
区房改办通过安置房初审购买申请人(夫妻)名单,并在安置房所在街道办事处公示5天。
5.集中审计
区房改办根据分配的销售指标,将申请人相关信息等额上报市房管局,市房管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置房申请审核。
6、审核认证
经审核符合购买条件的,由当地房管部门在《购买住宅安置房申请表》上签署审批意见,统一发放《住宅安置房购买许可证》。
二、安置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1.安置房申请人* * *同安住房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2、安置房申请人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安置房申请人按照《市人才认定办法》被认定为人才并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3.申请人及安置房* * *及申请人未享受过本市购房优惠政策,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安置房申请受理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安置房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此外,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本规定条件的,可以个人名义申请轮候安置房。
三、安置房如何过户
拆迁安置房的移交流程为:
1,拆迁当事人* * *与评估机构的选择。
2、拆迁资金委托评估机构。
拆迁估价机构确定后,一般由拆迁人委托。委托人应当与估价机构签订书面拆迁估价委托合同。
3.评估机构的测量。
拆迁当事人应当提供拆迁估价资料,并协助估价机构进行实地调查。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实地勘察,做好实地勘察记录,拍摄反映被拆迁房屋外观和内部状况的影像资料。实地勘测记录应由评估人员、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签字认可。
4.初步评估报告的公示。
评估机构应当将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7天,并进行现场说明,听取相关意见。公示期满后,估价机构应当向委托人提供委托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整体估价报告和分户估价报告。
5.查看应用程序。
拆迁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鉴定报告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原鉴定机构申请复核鉴定,或者委托其他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以上是大家如何申请安置房的相关内容。安置房先向街道办事处申请购买,经街道办事处初审后提交当地房管局重新审核,合格的统一发放《住宅安置房准购证》。在此之前要了解安置房的居住情况,如户籍、社保缴纳、未享受购房优惠、自有住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