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一楼是全体业主的吗?
法律分析:第一,从产权角度来说,小区地上车位的产权属于全体业主,而不属于某个特定的个人业主。物权的主体是有区别的,所以也就有了物权产生的利益归属。
第二,从车位的使用成本来说,主要包括两部分:公共土地使用费、车位设置费和维护管理费(物业管理合同中包含的管理业务除外),业主个人车位租赁费也来自这两个方面。
第三,车位租金的归属问题。车位租金扣除车位设置费用和维护管理费后,归全体业主所有,可以补充物业管理费的不足,也可以由业主大会使用。
第四,停车费该交多少。这个可以由业委会提出来和物业公司协商,最后由业主大会通过。
五、在小区停车位紧张、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可以采取:a、固定收费,轮流租用。b .限定最高价和出价。超过最高价后仍不能满足需求的,可采取抽签排序的方式。c,名额先到先得,每日收费d,等创意合理的方法。
六、一般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和物价部门都有指导价。总之,只要有一定的收费和管理实施细则,这个费用就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和公共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第九条所有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出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不应计入公共建筑面积,也不应将作为人防工程使用的地下室计入公共建筑面积,故不进行公共建筑面积分摊。
第七条用于人防工程的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和地下室不计入公共建筑空间。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无论是部门规章还是地方法规,都没有强制性规定地下车库应当列为公共建筑面积进行分摊。如果地下车库已经作为公摊面积分摊,根据前面的分析,地下车库的产权应该属于所有小业主。否则,地下车库的产权应该属于开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