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北仑区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流程概述
宁波北仑区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流程概述
申请流程:
申请审核时限控制在40个工作日(需经济状况审核)或30个工作日(不需经济状况审核)。因此,结合日常申请受理需求,对公租房的审核流程进行调整和完善。
1.各社区(村)验收后同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及时登录浙江省住房保障统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信息录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每周受理并初审通过的,须在每周最后一个工作日结束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街道办事处。
2.街道办事处对社区(村)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建房、拆迁、安置征地补偿情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家庭需要核对收入的,请同时提交区民政部门核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并及时登录浙江省住房保障统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审核操作。审查时间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立即将申请材料上报区住房保障中心,同时进行首轮公示。
3.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区房产中心、区房管所、区住房保障处仍在按照《关于全面推进北仑区城镇住房保障改革的通知》(2017号)规定的职责和时限进行审核,同时登录浙江省住房保障统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审核操作。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材料:
(1)区级以上部门、街道(乡镇)颁发的荣誉证书或相关表彰文件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确认原件后加盖社区(村)公章;
(2)符合《北仑区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暂行规定》的提供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流动人口积分证明原件;
(3)申请前连续6个月在本区缴纳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4)被本区用人单位聘用两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