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监管好招投标现场
我国工程招投标现状分析,招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的主要形式,已经在国际国内工程建设中广泛实施。它是一种竞争性采购方式,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调节手段。既给业主选择好的供应商和承包商,又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其本质特征是“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实践证明,招投标制是一种成熟、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包方式,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最佳途径。但是,由于机制和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在当前的招投标形势下,仍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1.当前招标工作存在的问题1。陪标现象:由于目前基本建设的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从“计划”转向“项目”,一些部门滥用职权,将建设项目分配给一些施工单位中标,而其他单位只是充当陪衬;或者投标人相互串通,约定抬高或者压低投标价格,以获得中标资格,使招标成为一个空壳,无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一些企业中标后,直接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向其收取管理费,自己管,自己不搞管理,对工程质量安全不负责任。这种转包现象使得一些资质不足、没有施工经验的企业进入施工现场,为质量和安全问题埋下了隐患。3.评标方法不够科学,专家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们还没有建立一套科学的评标方法,以至于有些单位单纯着眼于报价的高低,整个评标方法偏重于定性评价而不是定量评价。评标专家的水平和专业素质有待提高。4.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由于工程招标活动的监管模式,由审批管理改为依法进行过程监管,依法登记备案,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工程的招标操作由招标代理机构完成。由于我国招标代理业务起步较晚,招标代理市场发展不完善,一些相关配套制度不健全,一些代理机构在实际工作中缺乏自律,步入误区,利用自己的特殊地位帮助业主温柔选择中标人。其次,对于机关的工作成果,没有一个很好的可操作性和量化的评价标准。5.对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执法监督不力。二、改进和完善当前建设工程招标工作的几点认识(1)实行招标负责人终身负责制,解决串标、陪标现象。作为招标方的代表,大多是施工单位的领导,用于投资的钱是国有的。建筑工程的质量,工程价款的多少,与自己的切身利益无关。这给了一些建筑企业可乘之机。招标负责人因为各种利益,对工程的质量和成本了解不够,所以施工方可以邀请一些同事来投标实际上已经“定了”的工程,这也是“陪标”现象的症结所在。在我看来,要杜绝此类问题,招标负责人要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工程质量有问题就可以处罚。这样可以防止一些行政干预的因素,避免招投标中的“陪标现象”。从源头上杜绝了工程腐败的形成,减少了类似虹桥的“豆腐渣”工程。(二)调整监管方式,发挥招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管理职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接受监督”。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是保护公平竞争,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同时,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包括不正当竞争在内的违法行为。1,强化招标备案制度,实行招标书面报告制度、招标结果公示制度和邀请招标审批制度。2.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全面建立市场主体在招投标监管中的信用档案,记录市场主体的表现和不良行为,并向社会公布。将企业信用状况纳入工程招标管理,招标办和建设局建管科为此联合下发了专门文件。将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与评标直接挂钩,让失信者无法立足;同时,通过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查处招投标中的违法行为,达到监督的目的。通过建设项目申请、施工单位资质审查和开标评标过程的监督,充分发挥招标管理机构的宏观职能,规范工程项目的招标活动,真正保证工程建设的效益。(3)提高监管有效性,杜绝“转包”问题。针对当前建筑市场的“转包”现象,监理工程师应充分发挥其监理职能。从质和量两个方面来判定中标人是否存在转包现象。(D)采用新的评标方法,减少操纵投标。临安市招标办公室根据项目类型的不同,对技术标和商务标设定不同的权重。对技术和性能无特殊要求的市政基础设施,实行现场摇号中标方式:即投标人无需进行技术和商务投标,只需在评标专家委员会确定的优惠幅度内现场填写报价率。评标方法也由开标时在现场的投标人代表决定。这种评标方法的实施对遏制串通投标起到了一定的作用。(5)加强检察机关的培训和发展,利用各种业务培训机会,加强对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2、必须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约束,促进其规范执业。要依法加强对招标程序和过程的监督,严把招标文件重要条款关,防止招标人编制偏离三公原则,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确保招标工作依法进行。临安市招标办已要求代理机构在业主签订代理等级后,将代理机构的项目纳入招标代理机构专业等级的考核范围。3.充分发挥监察局的监督职能,进一步规范和约束业主行为,减少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干扰,规范国有投资和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工程业主行为,促进招标代理行业有序竞争和发展。(六)进一步完善有形建筑市场,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域和行业保护,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其核心是将交易中心与政府职能部门分开,明确建筑市场的服务责任。加强进场交易的规范化。所有工程项目都将纳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建立有形市场可以治理建筑市场乱象,防止腐败,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区和行业保护现象,减少串通现象。建设单位可以在交易中心找到好的施工单位,施工企业凭借实力增加中标几率,外地企业不再受地方保护困扰。有形市场的完善将进一步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壁垒,实现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004年,临安市共有105个公开招标项目,其中38个项目由外地企业中标。(七)、强化行政问责制度,加强部门协作,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查出的违法行为,一定要追究违法人员,严格执法。临安市人民政府已专门发文处理有串通挂靠行为的投标,并根据情况可在一至两年内停止投标人在临安建设市场的交易活动。3.结论健康的招投标制度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针对当前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明确责任、健全机构、加强过程监管等措施,可以更好地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净化建筑市场,促进建筑市场秩序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不断提高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