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上海购房资格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已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在本市依法缴纳所得税;
4.在本市受聘担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技师职业资格(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以上),且与专业、工种相对应;
5、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以上的违法犯罪记录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外国人买房的程序:
1.借款人应填写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资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借款人的经济收入或偿债能力证明;购买房屋等的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向银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有原件和三份复印件;
2.贷款银行应对借款人提交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可行性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在规定的工作日内给申请人答复(答复的工作日数因银行而异);
3.贷款人同意贷款后,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按贷款担保方式办理质押合同、抵押合同或保证合同等担保手续;
4.借款合同签订后,贷款人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有关规定办理保险、抵押登记、合同公证等其他手续。
5.借款人和被借款人应根据借款合同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一般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价值的7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6.银行批准后,发放贷款。借款人在银行开户,支付购房首付款(一般为30%),购房协议生效,借款人开始按期还本付息。
总结一下,非沪籍家庭买房,需要提供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才能买房,但是要交房产税:对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沪籍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给予优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后生效;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可以不登记。
第210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方式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