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2010年省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皖人社发[2010]27号)和省人社厅批准的招聘计划,结合工作实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公告如下。

一.工作要求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其中野外考古岗位2名,文物保护和科技考古岗位1名)。申请人需具备本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 1后出生)。

二、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热爱本岗位工作。

2、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身体健康,能坚持野外工作。

第三,申请事项

1.本次招聘由省文化厅在网上发布。报名时间为:2010 110 12-16。报名地点为:合肥市金寨路469号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二楼办公室,电话2820777。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填写《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同时提供学历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本人简历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集中抽签安排考试顺序。

四。考试时间及相关事项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成绩于6月22日在省文化厅网站公布,165438+。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适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业务能力。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顺序由考生现场抽签决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部考官4人。

2.笔试时间:2010 119上午8:30,面试时间:119 14:30。

笔试、面试地点:合肥市金寨路469号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3.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居民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考生必须严格执行人事考试规则,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4.监考人员应按时到达考场,未按时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

5.考生考试最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70%和30%)相结合确定。

动词 (verb的缩写)检查和体检

根据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 1的比例确定考试和体检人选。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最终成绩未达到7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考试和体检。

评定工作由省文化厅人事处会同省考古研究所组织实施。主要对候选人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学习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考察。

体检由省文化厅人事处组织。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发布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任部发〔2005〕1号)、《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任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发布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版。申请复试者,应在接到复试通知后一周内按规定进行复试。复试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试和体检不合格者,按同一岗位考生中的缺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第六,签约就业

考试和体检合格者,由省考古研究所认定,并在省文化厅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将相关材料经省文化厅审核后,报省人社厅审批办理相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员工应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计入聘用合同期限。2010 12 31前未取得规定学历及其他证书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取消报考资格。

三。组织领导和监督

在省人社厅和省文化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省考古研究所根据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公开招聘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省文化厅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电话:2820776,2827827

监督电话:3608674

201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