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移民?移民后在中国生活存在哪些问题?
那么如何才能获得美国永久居民身份呢?
受益人可以在美国境外申请移民,或者在美国境内从非移民身份调整为移民身份,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亲属移民:美国公民的父母、美国公民的配偶、美国公民的子女、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和子女的移民。
申请人:具有特殊能力的移民、杰出的教授、专家学者、跨国企业高管、国际公司经理;高学历、能力突出的移民;技术人员、专业人员和非技术人员的移民;
抽签移民:美国国会每年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抽取并发放5万张美国绿卡。
投资移民;
特殊移民
杰出的移民
美国法律中国的许多专业人士已经全面系统地研究了美国的移民和国籍法以及联邦法规。同时,依托美国注册移民律师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多年的实践经验,还密切关注美国移民归化局、国务院、领事馆等官方的最新政策和动向,为有需要的人提供“亲属移民”、“抽签移民”、“申请移民”、“投资移民”、“特殊移民”、“优秀移民”等自助指南。申请人可以根据我们的操作指南自行申请移民。当然,如果情况复杂,就需要咨询律师,以免犯下不可挽回的错误。
美国驻外使领馆没有明确限制。一般来说,任何人去美国观光、商务、娱乐、走亲访友、就医、参加会议、去看展览、
是领事当场决定的,所以很主观,甚至不友好。在申请B签证比较困难的地区,比如中国大陆,一般来说,签证领事考虑的主要因素是申请人赴美的必要性,以及申请人是否有移民倾向。经济能力理论上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但在签证案件中往往不是最重要的,你会按时回国。这里有一个例子。有两位上海书法家被美国著名书展邀请。在美国,刘是单身女性并获得了签证,而王是一名男画家,但她却被拒签了。按通常情况,单身女性申请B-1/B-2签证很容易,但刘女士是某艺术学院副教授,即将在举办个展并提供相关证明,所以领事认为其母国与她联系较大,给了她签证。但王姓男画家只属于一个画家协会。虽然他名气比较大,但是没有固定职业。因此,领事认为他在本国没有“问题”,并因其“移民倾向”而被拒绝签证。
再比如美国的两位先生,一位是美国公民,一位是永久居民,都是随父母去美国探亲。然而,身为美国公民的父母被拒发签证,而身为永久居民的父母则获得签证。原因是常住居民的父母中,父亲还在工作,是某政府机关的处级官员,家里有私房,申请签证时提交了相关证明。作为美国公民的父母,两人都退休了,没有房产等财产,领事很容易认为他们去美国后会“自然”留在美国。
虽然申请签证没有明确的规定或要求,但领事考虑是否给予签证的两个因素是申请人提供材料的重点。一般来说,在美国的邀请人或者申请人本人都要尽可能的强调申请人去美国的必要性。如果父母是探亲,尽量说明申请人本人没有时间探望父母,两地分居时间较长;去开会是为了强调参加会议的重要性等等。申请人方面,你要提交尽可能按时回国的旁证,比如房产证、地契、业主证、债券、工作证明、推广材料、即将举行的对你很重要的活动等等。提交这些材料的目的是相信申请人在本国有更多的人脉和顾虑,不会轻易留在美国。
申请B-1/B-2签证,需要提供以下文件和证明材料:
基本材料:
1.DS-156、DS-157表。
2.照片(张贴在DS-156上)
3.邀请函或赴美理由说明。
4.有效期超过6个月的护照。
补充材料:
1.美国亲友出具的经济担保。
2.申请人的经济证明(如银行存款、旅行支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