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招拍挂的流程是怎样的?
2.标书准备:根据土地资料准备并打印标书。
3.发布招标公告:出让人应在招标开始日前至少20天发布招标公告,公布拟招标土地的基本情况、招标时间和地点。
4.出售招标文件: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出售拍卖文件,并组织现场踏勘。
5.组织现场踏勘:组织有意竞买人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和答疑。
6.投标申请受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投标申请人持投标申请书复印件、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申请投标,并交纳投标保证金。
7.审查投标资格: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申请人的开发资质和诚信记录,符合规定条件的,通知其参加投标活动。
8.投标:投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表达放入TEU。
9.开标:出让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10.评标:评标小组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并签署成交确认书。
11.公布成交结果:竞买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在土地有形市场或指定场所和媒体公布竞买结果,并退还竞买保证金。
12.签订出让合同:竞买人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扩大挂牌出让资料土地的工作程序。
1,制定工作计划
2.准备文件
3.发布上市公告
4.出售上市文件
5.组织现场踏勘。
6.接受投标申请
7、审查上市资格
8.挂牌: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和交易地点,出让人公布地块、最新报价等信息,并不断接受新的报价,更新挂牌报价。报价截止后,如仍有竞买人竞买,可填写竞买申请书并传真至挂牌文件中指定的地点。
9.揭牌: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后的第二天,根据挂牌文件确定交易是否完成、确定竞买人。竞买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缴纳保证金。同时,对需要现场竞价的挂牌地块进行现场竞价,与竞买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缴纳保证金和佣金。
10,公布交易结果。
11.签署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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