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公租房最新管理政策宜昌公租房最新公告
一是分类担保,担保方式更加灵活。
坚持实物配租和租房补贴并重。实物配租优先保障低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受理申请常态化。享受实物配租的保障对象,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放弃享受租赁补贴的实物配租。
第二,信贷约束和管理措施更有效率。
将公租房保障家庭和整体租赁企业纳入信贷管理。建立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失信家庭,整体配租失信企业***20家。引导公租房保障对象守规矩、守信用,让失信对象从“不怕失信”变成“不愿失信”。同时对守信对象采取守信激励措施,减免房租和物业费。
第三,区分层级,责任边界更加清晰。
市住建部门是城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主管部门,市财政、公安、民政、教育、人社等部门相互配合,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和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对本辖区的住房保障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按照属地原则负责公共租赁住房所在社区的社会事务管理,配合做好保障对象资格动态管理和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工作。
四、退出管理,实施主体更加明确。
公共租赁住房以解决保障对象阶段性住房困难和满足基本住房需求为重点,其管理遵循“退出超标、回收利用、规范管理”的原则。
租住公租房后,公租房所有人腾退房屋,其他情况由公租房所在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腾退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