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夫妻离婚程序
随着国家开放政策的持续,国与国之间的沟通和国际交流越来越密切,那么中国籍人口在韩国如何办理离婚手续,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所以我给大家介绍一下韩国的夫妻离婚程序,希望能解决你相应的问题。一.韩国夫妇的离婚程序
在领事馆申请离婚是必要的。领事馆当场审核双方离婚申请材料后,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签发离婚证。现场审核不符合离婚申请条件的,以“告知书”终止离婚申请。冷静期后30天内不到领事馆办理离婚证,也将按未离婚处理结束离婚申请。
二、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夫妻双方护照各1份(各1份:各1份)。
(2)夫妻双方韩国登记证或签证原件1份。
(三)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遗失,要写个人声明)
(4)夫妻双方2张2寸单色证明照片(不是合影!)
(5)离婚协议书1份(自由书写,内容包括: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协商财产、债务、抚养权的内容,保证真实性,愿意承担虚假陈述的法律责任)。
三、什么是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法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已妥善处理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处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婚姻登记处有管辖权;想离婚的夫妻双方一起向婚姻登记处申请;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持离婚协议书,该协议书载有双方离婚意愿的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中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结婚证。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离婚是需要在领事馆申请的。领事馆当场审核双方离婚申请材料后,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签发离婚证。现场审核不符合离婚申请条件的,以“告知书”终止离婚申请。冷静期后30天内不到领事馆办理离婚证,也将按未离婚处理结束离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