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衙门里桌面上的东西是什么?

宋代衙门公案必备物品:小木槌、签筒、印台上的银赫(含大印)印台、两块红黑砚台(墨水已显影)、笔架(上面有红绿头)、签筒(上面有红绿头)、原被告和被告的口供笔录等。——当然,原被告上庭后也递交了起诉状。

剧中一般破案都有三个必需品:签筒、小木槌、银赫(甚至连银赫都干脆取消了),然后根据剧情还需要一个笔筒。这些都是为了剧情的需要。

为审判而设的法庭放在中间,案上有各种审判的必需品。

1,红绿头。绿头标签是抓人标签,用来抓人的。红头标志是惩罚标志,命令执行。在这里,标志和标志管还有另一个奇妙的作用:标志管的容积正好是户部发的一个水桶的容积(10355 ml),标志的长度正好是一英尺(32 cm)。如有短重短尺的情况,可当场测量核实。如果奸商没有办法得到钱,他们将受到惩罚或重罚。

县长的办公桌上有四个标志盒,每个上面写着一个字,是“严格执法”。其中“智”的方框为捕获指令,并插有大量绿头捕获标签。另外三个盒子分为白头标、黑头标、红头标。标签的不同颜色有不同的含义:每个白头标签1板,每个黑头标签5板,每个红头标签10板。比较常见的惩罚是在臀部掴棍,也就是打屁股。?

图案在这个标志上。白、黑、红在执行的严厉程度上各有含义:如果你掉了40个白头签,那么这40块板子打完之后,皮肉不痛,你马上走人。如果是几个黑头,同样的40板,犯人就生了。如果是40红头标,不死就残废。

在大厅执行死刑时,警察拿起爷爷的竹竿,把死刑犯绑在长凳上。两个军官举起“王法”(也叫法棍),有节奏地唱着歌词。

2、小木槌,也叫醒木,方尺和直尺,是一种有棱角的长方形硬木,其体积一般以一个成年人的手为准。小木槌拍打着桌子,以显示其威望,并阻止囚犯坦白罪行。?

历史上最早使用木槌是在春秋战国前后。各级政府机关开庭都可以用。一般的小木槌上刻有象征权威的图案。最常见的图案是龙形,没有其他风格标志。

皇帝用的小木槌叫“镇山河”,用来敲击案板,以示皇权;宰相用的小木槌叫“左朝纲”,表明身份,振兴朝纲。

审判程序:

1,上朝前,极其把所有的审判物品放在公案上,把和pad放在印刷架上,把朱和莫磨好备用。、

2.在首席传唤原告、被告及所有有能力的证人到庭后,在牢房内等候审理,牢房内将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理由等填写在表格上,以便完成一切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3.准备工作完成后,拷问室里,赵方和站厅的长官排着官,一起喊着汤唯,和服务员一起敲了三下鼓。有官员穿着官服从暖阁东门进来,落座后就开始审问,刷刷地叫着名字。“点名”一词由此而来),刑书点名,皂役传唤,原告跪在石头的东侧,被告跪在石头的西侧,有名望的巨头、学者、官僚之类跪在大堂前的屋檐上,或站着不跪。所谓“衣冠君子,法治小人”。当证明他有罪时,就命令礼部主事脱下他的顶戴花翎,改头换面,然后向知县下跪。

4.对拒不认罪的,用藤条拷打,录口供。裁判官亲自下令朱佳音宣判。

5.庭审结束后,知县在暖阁西侧退庭。这是官再鼓三次,叫退庭。至此,整个庭审结束。

清末北京衙门对犯人的审判(此照片为当时外国摄影师拍摄,疑似有摆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