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女子100米跨栏比赛规则

在田径比赛中,所有跑者的排名取决于他们的身体,躯干(不包括头、颈、臂、腿、手或脚)到达终点后直到到达垂直面的顺序排在第一位。在任何一场比赛中,如果按成绩录取运动员进入下一场比赛时,运动员的成绩相等,则终端摄像机的裁判应考虑有关运动员的实际成绩1/1000秒。如果结果仍然相同,有关运动员应进入下一场比赛。如果实际条件不允许,应该抽签决定谁进入下一场比赛。在国际比赛中,所有距离在400米及以下的径赛项目都必须采取蹲姿起跑。400米以上(不含400米)的径赛项目采用立定起跑。女子100米栏在单个项目中只有一次起跑机会,但在女子七项全能100米栏比赛中,第一次犯规的运动员要给予警告,之后每次犯规都要取消一名或多名运动员的比赛资格。在100米赛、200米赛、100米跨栏赛、110米跨栏赛中,如果顺风超过2m/s,所有成绩都不会是新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