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青年人才租房补贴

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发放方式调整为分两次发放,每次发放补贴总额的50%。符合参保基本条件,在杭州连续参保6个月(不含补缴)后缴纳第一次补贴,连续参保12个月(不含补缴)后缴纳第二次补贴。补贴对象:与原政策一致,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补贴标准:本科生、研究生生活补贴不变,分别为1万元、3万元;博士研究生生活补助标准由5万元调整为65438+万元(毕业日期前博士研究生2021 10 15(不含)仍为5万元)。

一、房屋出租应提交的文件:

1.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或合法资格证明。

2、《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

3.房产证和土地证。

4.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程序:

1.租赁双方应持第二条规定的相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处登记。

2.租赁工作人员应审核文件,监督租赁合同,并在初审后签署初审意见。

3、在一审基础上通过二审,签署二审意见。

4.双方缴纳规定的税费后,向承租人发放房屋租赁登记证。

5、在手续齐全、审核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六条国务院建立全国促进就业协调机制,研究就业工作的重大问题,协调和推动全国的就业促进工作。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全国的就业促进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促进就业的需要,建立促进就业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促进就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