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学生会组织部工作
第一章部门概述第一条组织部隶属于学生会工作管理中心,由上海师范大学学生会直接领导,受上海师范大学团委指导。
第二条组织部门开展的一切活动,必须以爱国、爱党、爱校为宗旨,以大学生行为规范的要求为基本原则。
第三条组织部的日常工作包括:团组织关系的转入和转出;发展新团员;开展团员的组织生活;策划各学院组织的生活方式主题团日;开展团周年庆祝活动;举办时事政治讲座,举办各种知识竞赛,监督学生会内部管理,还承担建立健全学生会的招聘、培训、考核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组织部设部长一人,委员若干人。部长原则上由上海师范大学团委和上海师范大学学生会选聘,部门成员每学期通过招聘和考核决定是否聘用。
第五条组织部的日常工作分为团员证登记、团员证更换、新团员发展、主题团日活动开展与评估四个部分。
第六条本部门每一位成员都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处理各种事务,参与本部门重大决策的讨论和制定,积极参加学生会的各项活动,遵守学生会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例会和值班制度
第八条部门每周一17: 00召开例会,全面总结一周部门工作,布置下周工作任务。部门的所有成员都必须参加每次例会。如果有特殊情况,只有得到部长的允许才能请假。
第九条每周二12: 30各学院组织部部长例会。学院交换工作和活动。
第十条遇突发法律或紧急情况,部长应召集归口部门全体或部分成员召开部门内部紧急会议,经讨论协商后妥善处理事务。
第十一条本部门每周一至周五12: 20-13: 10轮流在学生会工作室负责接待和应急处理。
第十二条严格遵守值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值班结束时,及时在留言簿上做记录。
第三章办理团员证的制度第十二条开学后第一周,开始办理新生团员证的过户工作。一旦工作完成,会员证将及时返还各学院,以免丢失。
第十三条按时做好高年级毕业生团员证的交接工作,妥善处理,并及时交回所属院校。
第十四条发展新团员。各学院组织部上报学生人数,领取入团申请表。新成员必须经各学院团委批准,并经学校团委审核。
第十五条补办会员卡,由各学院组织部统一提交,否则不予受理。每一元钱,组织部门都会开具收据,同意领取后交给团委财务部,及时返还学院,避免丢失。
第十六条会员证的进出;会员卡的重新发行;发展新会员收到入会申请后,必须填写《登记表》交学校组织部保管存根,办理会员卡更换,发展新会员要做好电子存档,方便核查。
第四章主题团日制度第十七条每周举办一次“开放式主题团日”。活动由各学院按照抽签的顺序依次举行,轮到学院必须邀请其他学院参与观摩。
第十八条轮到学院在那个周一把《活动登记表》交到学校组织部。报名表的内容是活动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及活动的详细内容。
第十九条高校应自行组织宣传活动(海报、bbs等。).
第二十条受邀高校代表必须填写《主题团日活动评估表》。填表的时候要公正,公平,客观。
第二十一条主题团日结束,轮到学院及时上交活动总结,书面版和电子版同时提交,并上报活动经费,经团委审批后报销。
第二十二条《主题团日活动评价表》由学校组织部门保存,作为期末评选“优秀主题团日”的参考。
第二十三条学期结束时,将一个学年开展的主题团日活动汇编成册,供今后参考。
第五章活动策划体系第二十四条活动的可行性应在部门例会上讨论。决议通过后,应编制详细方案,提交主席团批准。
第二十五条主席团审定计划,实施计划,分工合作,互相帮助。
第二十六条如需场地和经费,必须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报主席团审批。第二十七条活动结束后,整理总结,并将各类材料归档并妥善保管。
第六章档案管理制度第二十八条定期会议的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各类档案由专人负责。
第三十条定期归档。
第七章培训制度第三十一条学期结束时,各类档案应当装订汇总。
第三十二条培训对象:部门新成员第三十三条培训内容:使新成员尽快熟悉学生会和部门的人事安排、日常工作和规章制度。
第三十四条新会员实行淘汰制。
第三十五条培训结束后,新员工应提交总结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