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拳击比赛规则

奥运会拳击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制。对手通过抽签决定,没有种子选手。半决赛失利的运动员并列第三。比赛分为四轮,每轮2分钟,轮间休息1分钟。盒子(开始)

比赛开始时,责令运动员开始比赛,或因犯规等原因暂停比赛后,责令运动员继续比赛。

停止(停止)

一回合后责令运动员停止比赛,或在一方队员犯规或被击倒的情况下,责令运动员停止比赛。

断开(分开)

当双方运动员相互搂抱而不打拳时,经过一定时间后,责令停止相互拥抱,后退一步,然后继续比赛。在拳击比赛中,运动员被击中后,身体除了脚以外的任何部位碰到桌子,都可以判定为倒地。运动员被撞后,身体部分从绳子上脱落,体力耗尽,依靠或挂在绳子上,或被猛烈撞击后,虽能站立,但被台上裁判认为无法继续比赛,应判该运动员倒地。

当拳击手被重击时,场上裁判必须立即停止比赛。给被击倒的人几秒钟时间,从1数到10,同时命令袭击者退到中立角等待。在几秒钟的过程中,即使倒地的运动员马上站起来,也无法继续比赛。8秒后,台上裁判只能下令比赛继续。

如果任何一名运动员在一轮比赛中三次被判八秒,或在一场比赛中四次被判八秒,台上的裁判可以停止比赛,宣布对方获胜。对违规选手的处罚有三种:警告、警告、取消比赛资格。同一回合同一犯规三次警告等于一次警告。如果一个运动员被警告三次,不管是不是同一次犯规,都会被取消比赛资格。严重犯规可以直接取消比赛资格。

常见的犯规有:击打对方腰部以下、拥抱对方、用胳膊肘挤压对方面部、将对方头部压出绳外、用手掌击打、用手掌击打对方头颈后部和身体后部、被动防守、裁判下达“分开”命令后不后退一步、在台上与裁判发生语言碰撞等。每打对一次得一分,击倒对手只得一分,不加分。

判断结果的方法

(1)以分取胜:游戏结束时,得分多的一方为胜者。

(2)弃权获胜:因一名运动员受伤或自愿退出比赛,或轮间休息后不能立即比赛,另一名运动员获胜。

(3)裁判终止比赛获胜:比赛中,运动员实力相差悬殊。当一名运动员明显处于劣势或身体状况不适合继续比赛时,裁判员可以终止比赛,判定另一名运动员获胜;当一名运动员因伤不适合参加比赛时,另一名运动员获胜。

(4)取消资格获胜:如果一名球员因犯规被取消资格,另一名球员获胜。

(5)击倒获胜:若一名选手被击倒10秒后无法继续比赛,则另一名选手获胜。

(6)因头部受到重击而停止比赛获胜:如果一名选手因头部受到连续重击而无法继续比赛,则另一名选手获胜。

(7)在没有对手出现的情况下获胜:比赛开始三分钟后,如果一方没有出现,另一方获胜。

(8)平局:仅在比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