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许云鹤驾车肇事案简介。

天津许云鹤驾车撞人案是人民法院2012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2009年6月5438+10月265438+10月,天津市民许云鹤和老太太王修智发生了争执。王修智说她被许云鹤的车撞倒了;许云鹤认为他是在主动停车下车帮助从护栏上掉下来的王修智,他是在帮助别人。事发后,受伤的王修智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随后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2011 6月16日,红桥区法院判决许云鹤承担40%的民事责任,赔偿王修智108000元。许云鹤不服,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期间,一中院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了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寄送的鉴定材料也是双方认可的。最后得出鉴定结论:“王修智的腿伤很难单纯由摔倒形成,但被车辆撞击可以形成。”

二审法院认为,鉴定结论、事故现场图、当事人陈述可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认定王修智腿部受伤系许云鹤驾驶行为所致。故于2012 10 19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