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强制拍卖后,原租赁合同是否仍然有效?

仍然有效,买卖不破租赁,出租人也享有优先购买权。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评估、拍卖、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优先购买权的保护)》第18条规定:“拍卖期间有最高出价的,优先购买权人可以以最高价接受,没有更高出价的,归优先购买权人所有;如果有更高的出价,而没有表示优先购买权,则属于出价最高者。多个优先购买权人同时表示接受的,应当抽签决定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