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2020年强基项目招生简章(5月10开始报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部分高等学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工作。2020年,我校将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又称“山东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才华的青年学生开展研究生、博士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为做好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工作,特制定本通则。
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了强基础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在相关学科方面有突出的天赋和表现,有较强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精神,未来有志于从事相关领域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申请注册的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能入围。
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所在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省份参照部分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执行,下同)60分(理工类)或40分(文史类);对于不分文理的省份,必须达到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线50分。
第二类:在相关学科领域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候选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能入围。
高中阶段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奥赛全国决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须达到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注:对于高考总成绩未达到750分的省份,上述高考成绩按照考生所在省份考试总成绩与750分的比例进行等比例折算,并按四舍五入规则确定。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计划招生180人,招生专业如下:
注:高考改革要求中,“物理+化学”是指物理和化学都要选,“物理/化学/生物”是指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只能选一门,其他情况相同。
三。注册方法和选择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5月10至5月30日,考生登录山东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jcxkzs/sch/10422),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考生在我校最多可报4个专业志愿,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报考我校强基础计划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其他院校。
(2)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确定入围学校考试的考生。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高考成绩,按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我校考试的考生(如有同分考生,可入围)。对于第二类考生,符合我校报名条件中相应的高考成绩即可入围。
(4)学校评估
我校将于8月3日前组织校考(以下简称“校考”),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
1.笔试和面试方案
笔试为综合试卷,满分100;面试采取专家和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全程录音录像测试,满分100。
2.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的利用
我校组织专家审核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学校考试的重要参考。
3.体质测试方案及结果的使用。
我校组织考生进行体能测试,测试内容:50米跑和立定跳远。考试成绩不计入学校考试成绩,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学校考试成绩的转换
校考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我校考试工作计划将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情况进行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五)录取方式
1.综合分数的换算方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85%+校考成绩*15%。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志愿和所在省强基础计划招生名额,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确定强基础计划预录取名单,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分配,专业之间不存在年级差异。如果有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比较学校考试成绩,再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在高考中的成绩,对于理工科考生或者非文科考生,再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在高考中的成绩。不能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按照学科相近的原则录取到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不予录取。
对于第二类考生,其综合成绩达到同省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我校予以录取,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审批后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将于8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第四,培训计划
我校专门为通过强基计划的学生制定了人才培养计划,单独安排班级,以“3+1+X”的模式开展培养,其中“3”是指三年制本科培养阶段,包括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和实践环节。“1”是指1中本科与研究生学习的衔接阶段,是根据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技术、新材料、先进制造、国家安全、国学、经典文献、科技考古、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国家治理、国际问题等)而设计的。),并且学生可以自主选择一个模块;“X”是指研究生培养阶段,学生在国家选定的重大战略需求领域攻读相关学科的博士学位,基本学制四年,经考核合格后授予博士学位。
强基础项目学生实行阶段性考核和动态准入机制。学生入学后,在第三学年(本科阶段)结束时进行第一次考核分流,考核合格者在第四学年(本学本研衔接阶段)继续学业;不合格者退出强基计划,转入相应专业的普通班。同时从相应专业的普通班中选拔同等数量的优秀学生加入强基计划。第四学年结束时,根据本科毕业审核,符合本科毕业条件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通过推荐免试进入研究生阶段,不符合条件者退出强基计划。第五学年末进行第三次考试分流。考试合格者根据学生意愿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自愿放弃或考试不合格者培养为硕士生。
我校为强基项目学生提供一流的师资和一流的学习条件,营造一流的学术环境和氛围,实行导师制、小班化等培养模式,畅通成长发展渠道。奖励学习成绩突出的学生,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学术交流和公费出国留学,同时分阶段向强基计划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各招生专业培养计划见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
动词 (verb的缩写)其他解释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至强计划注册系统;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当地中学入学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至强计划注册系统。
(2)对在学校考核中伪造综合素质档案或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举报。已经入学的撤销学籍,毕业后找到的撤销毕业证、学位证。学生所在中学要认真核实出具的材料。如有欺诈行为,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选拔测试期间,考生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试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可负担的差旅费和住宿补贴。
(四)强基础计划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相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6)本计划与教育部2020年招生培养政策不一致的,以教育部相关政策为准。
不及物动词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我校在执行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了招生计划公开、选拔方式公平、录取标准公开。
(2)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具备入学资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3)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由山东大学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4)本简章由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信息
地址:山东济南山大南路27号,邮编250100。
招生咨询电话:0531-88364787,传真:0531-88564787。
电子邮件:sdbkzs@sdu.edu.cn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
山东大学纪委(监察部):电话:0531-88363636邮箱:jjc@sdu.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