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申请条件2016临海外埠

临海出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保障公平分配,规范运营使用,完善退出机制,近日,我市正式出台《临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行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统一申请、统一调配、统一管理,租补分离,2018实施。

《办法》规定,公租房申请条件为:城市低收入家庭、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引进人才,取得市公安部门《浙江省居住证》,或者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1年以上并在本市范围内工商登记工作满三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且已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及以上,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无房,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并轨后,公租房将实行租金收缴与补贴发放分离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租补分离制”,即先交全额租金,再返还一部分。同时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为格式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承租人租赁期满后需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对年审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承租人,从不符合保障条件之日起停止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

摘自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2014.08.28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