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无效。因为这种住房是国家的,不是个人的,也不是个人的。根据相关标准,承租人无权将该类房屋出借、转租或改变用途,因此转让廉租房属于违法行为,协议自然无效。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不得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

第三十六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其自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并处1000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一)擅自将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的;(二)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四)在公共租赁住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五)公共租赁住房无正当理由闲置超过6个月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