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行政诉讼时效多长?
房屋拆迁补偿的诉讼时效为3年。有以下几种情况:1。一般以易地安置方式进行房屋拆迁安置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自拆迁人向被拆迁房屋使用人发出的《选房通知书》或者《验房通知书》载明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以搬迁安置方式发生的房屋拆迁案件诉讼时效期间,自拆迁人向被拆迁房屋使用人发出的《准予搬迁安置通知书》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货币化安置形成的房屋拆迁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拆迁人发出的付款通知书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和债务人知道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是,自权利被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可以决定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