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不退认购资金怎么办?

如果开发商拒绝退还认购款,购房者可以向当地建委、房管局、工商局等政府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必须保留支付认购款时签订的合同、收据、转账票据等证据。

购房者在支付认购款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确保是认购款而不是定金,合同中一定要有无条件退款条款。认购资金和定金不一样,定金是签约的定金。认购资金不具有任何担保属性。只要购房者不愿意买房或者还没有买房,开发商就必须无条件返还认购款。

缴纳认购资金时,在签署相关文件时注意相关免责条款。未签订条款时,认购不具有法律效力,认购过程中购房者缴纳的“诚意金”和认购金可以退还。购房人在认购和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时,需要谨慎认定,防止出现损害自身合法利益的行为条款。在签署任何条款的时候,他们也要看清楚,注意。

需要仔细查看合同,是否有约定:如果开发商在认购协议中约定,买方今后不再因个人原因购房,那么认购款不予退还;还是同意将认购款直接转为定金(根据法律规定,买受人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双方有约定作为“定金”,可以按照合同执行,然后不退款。

订阅的一般流程

1.首先,消费者去开发商那里填写个人资料。缴纳大量“诚意金”后,他们会得到一张“证书”,上面有贵宾卡、贵宾护照、贵宾消费卡或认购证等各种名目。

2.获得这些“证书”后,消费者就有资格获得“认可”。但往往有资格“认筹”的消费者数量,会远远超过楼盘实际推出的房源数量。

3.就是所谓的“解”(一般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资格后会启动“解”)。在“核定”房源数量超过实际可售房源数量的情况下,开发商一般采取“抽签”的形式,从已经“核定”的消费者中“抽签”出可以选房的人。

4.选中的房子以统一的门牌号支付首付款,签订认购书或预售合同,选到门牌号后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然后签订《预售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