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周边不准卖烟的规定不是有个缓冲时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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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立烟、酒、彩票销售点。这是我国第一次以国家立法的形式明确禁止在学校、幼儿园周边设立售烟点。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应该服从和遵守国家法律。其次,幼儿园的孩子正处于接受启蒙教育的学习阶段。如果在幼儿园周边设置香烟店,很容易引诱孩子对烟草制品的好奇心,进而模仿成人的吸烟行为,势必影响孩子的心理健康成长。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不仅要从中小学生做起,更要从幼儿园小朋友做起。因此,烟草部门在执行国家法律的同时,也在履行烟草行业的社会责任和责任。